李耀虽|“离婚夫妻”利用内幕信息炒股亏9万,双双获刑五年

近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内幕信息交易案裁判文书 , 一对虽离婚对外仍以夫妻名义活动的男女 , 利用国网节能公司借壳上市的信息 , 交易涪陵电力股票 , 结果不仅亏损9万余元 , 还被罚款15万元 , 这对男女亦双双获刑五年 。
该案中 , 被告人王芳时任国网节能财务资产部主任 。被告人李耀虽曾与王芳登记离婚 , 但二人还以夫妻名义参加同事聚会 , 共同探亲、出行旅游 , 二人在经济、生活上仍保持密切联系 , 李耀属于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王芳关系密切的人员 。
李耀虽|“离婚夫妻”利用内幕信息炒股亏9万,双双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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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内幕信息炒股
11月9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王芳、李耀内幕交易二审刑事裁定书》 。该裁定书显示 , 2014年底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简称国家电网)下属公司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国网节能)的总经理郭某为实现公司资产证券化 , 安排时任国网节能财务资产部主任的被告人王芳联系券商提供咨询 , 王芳通过被告人李耀介绍了中信证券工作人员季某 。
2015年3月至9月 , 季某及其下属刘某向国网节能提供了多种上市方案 , 推荐借壳上市 , 筛选出国家电网旗下多家上市公司壳资源 。国网节能其后选定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借壳上市的对象 。其间 , 王芳多次参与商谈借壳涪陵电力事宜 。
2016年2月25日 , 涪陵电力发布与国网节能重组的公告 。经证监会认定 , 该公告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 , 敏感期为2015年10月26日至2016年2月25日 , 王芳系内幕信息知情人 。
【李耀虽|“离婚夫妻”利用内幕信息炒股亏9万,双双获刑五年】法院审理查明 , 在敏感期内的2015年11月11日晚 , 被告人王芳、李耀以夫妻名义与国网节能办公室主任樊某聚餐;11月12日 , 李耀向其借用的焦某证券账户转入人民币200万元 , 后于当日9时34分至38分全仓买入涪陵电力股票7.42万股 , 成交金额199.79万余元;12月29日8时21分王芳拨打李耀电话 , 8时40分李耀给王芳回电话 , 9时31分李耀将其通过焦某证券账户持有的建研集团股票亏本清仓 , 9时34分至37分买入涪陵电力股票6.91万股 , 成交金额212.61万余元 。
法院认定 , 李耀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买入涪陵电力股票成交金额共计412.4万余元 。2018年12月19日 , 被告人王芳、李耀被抓获归案 。
亏损9万余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 , 2017年8月24日 , 重庆证监局已对李耀的内幕交易行为处以行政处罚 。
讽刺的是 , 即便有内幕信息 , 但李耀在操作涪陵电力股票的交易中亏损了 。重庆证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 经核算 , 扣除交易税费 , 李耀借用的焦某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间交易“涪陵电力”股票亏损9.29万元 。
重庆证监局认为 , 李耀借用的焦某证券账户于2015年9月11日开立 , 之后无任何交易 , 但在李耀和王芳、樊某聚餐后的第二天即2015年11月12日一早 , 突击转入200万元资金 , 并在当天早上股市开市后10分钟内全仓买入“涪陵电力”股票 , 交易心态非常急迫和坚决 , 交易时点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见面时点高度吻合 。2015年12月29日李耀和王芳有联络接触 , 随后“焦某”证券账户在早上股市开市后10分钟内清空其他股票(亏损卖出全部建研集团股票) , 全仓买入“涪陵电力”股票 , 交易时点与李耀和王芳之间当天早上8点21分和8点40分的通话联系高度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