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双11”刷直播“买买买”背后 你的权益可能正被侵犯( 二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 ,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 , 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 鉴于此 , 刘仁堂告诉采访人员 , 如果消费者在直播中购买产品 , 除了某些特殊商品 , 如定制类、鲜活易腐类、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 都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 主播不应逃避责任 , 拒绝退货 。
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
专拍链接是卖家专门设置的货物购买链接 。 采访人员调查发现 , 目前 , 不少网络直播电商违规利用“专拍链接”误导消费者 ,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广泛存在 。 典型的行为包括链接内缺乏商品详情介绍 。 直播间所销售商品没有明确的商品详情页对商品性状、质量、参数进行准确描述 , 仅以秒杀链接 , 邮费链接甚至只是价格链接等不能说明商品特性的商品链接在直播间进行售卖 。 二是所售商品和宝贝链接描述商品严重不符 。 主播可能在直播间内介绍的是A产品 , 但以无法上链接等理由要求消费者拍B产品的链接;或者主播在直播间内介绍多件物品 , 但在链接中仅有对其中一件商品的描述 。 如某电商平台“××女装屋”在直播中就上架了此类链接 。 实际操作过程中 , 主播通常只在直播间内通过语言介绍产品特性 , 然后告知消费者通过下方的“直播下单链接”“直播专拍链接”“xxx号宝贝”等仅标注价格的链接进行支付 。
中消协消保领域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 由于这些链接内不包含与所售商品相对应的详情介绍 , 即使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与主播介绍的商品一致 , 该链接仍属于违规的专拍链接 。 如果消费者使用主播提供的专拍链接 , 将导致消费者无法通过购买记录证明所购产品的指向 , 若主播删除直播回放或不保留回放 , 消费者在维权时将难以拿出相关证据证明双方交易的内容 , 自身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
除上述典型侵权行为外 , 调查发现 , 还有不少网络直播电商在直播过程中销售违禁产品 , 如野生动物、处方药甚至假药等 , 直接危害到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
同时 , 亦有主播在直播中诱导消费者进行场外交易 。 由于场外交易消费者在维权时往往存在举证能力、主体认定、责任分担等方面的较大困难 , 消费者往往在被侵权后遭遇“维权难” 。
对此 ,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 , 无论是“双11”还是其他的商家促销节日 , 消费者在决定下单前既要量力而行 , 理性消费 , 绕过商家套路 , 也要擦亮双眼 , 注重维权 , 注意留存好和商家的对话凭证、保存好购物截图 , 一旦遇到纠纷 , 及时地向消保部门反映 , 必要时更是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