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清零”,让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过去式


“两清零”,让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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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 , 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 日前 ,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明确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 , 各地要做到“两清零” 。
自去年8月 ,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 ,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已经成为“年度标配” 。 这也是农民工欠薪治理制度化的重要一环 。
相比较而言 , 今年的专项行动 , 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 一方面 , 今年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的元年 。 落实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 为《条例》执行开好头提供了重要保障;另一方面 , 人社部门早就提出“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 今年的欠薪治理成效 , 关系到预期目标的实现 , 更应抓严抓实 。
从通知规定的细节上看 , 专项行动对不同拖欠主体 , 提出了差异化的对待 。
一是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 和其他欠薪案件区别开来 , 规定的“清零”时间有两个月左右的时差 。 这说明 , 对涉政府类的工程项目 , 在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上有更严格要求 。
这与今年年初国务院要求的“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一脉相承 。 传递的信号很明确:政府、国企必须在拒绝拖欠问题上 , 带好头 , 做好示范 。 这在此次专项行动通知中得到了针对性的体现 。
二是对一些确实有困难的企业 , 该怎么办?受疫情影响 , 今年不少工程项目开工时间较晚 , 部分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较为困难 , 通过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 帮助他们减少损失是应该的 。 但也不排除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的工资支付压力 。
对此 , 《通知》要求 , 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 , 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 , 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 , 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
这说明 , 专项行动不仅是敦促企业及时清欠 , 相关部门还要针对不同情况 , 多管齐下、多方施策 。 既要以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为根本目标 , 也要最大限度兼顾各相关方利益 。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 , 《通知》明确要依法处置并强化对企业的惩戒 , 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也就是说 , 不仅要让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企业付出代价 , 对于欠薪治理不力的政府部门也要严格问责 。 各地各部门必须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放在心上 , 真正当大事来抓 。
【“两清零”,让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过去式】要真正让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成为过去式 , 让“天经地义”的事不再成为难事 , 就必须将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 而眼下 , “努力实现至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大考 , 就要交答卷了 。 未雨绸缪的《通知》发布后 , 各地还需以高度的紧迫感 , 扎实有序地落实好今年的专项行动 , 确保完成任务 。 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们 , 需要过个热乎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