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新华时评:“爱国者治港”于法有据天经地义( 二 )


部分反对派议员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 不惜损害国家利益 , 不惜赔上香港的繁荣稳定和700多万市民的民生福祉 。 他们的言行完全与宪法、基本法背道而驰 , 完全不符合“爱国者治港”的要求和条件 。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 对香港基本法和国安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宪制性问题依法作出处理 , 再度廓清了“爱国者治港”的法理依据 。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项决定 , 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 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 有利于香港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 , 有利于香港治理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 有利于香港社会凝聚正能量、齐心协力提振经济、保障民生 。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 。 爱国爱港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 , 也是宪法和基本法对每一名特区从政者的根本要求 。 只有包括特区立法会在内的政权机关均以爱国者为主组成 , 才能保证“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 沿着正确轨道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