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无锡中院回应“广州版药神案”:已立案受理当事人申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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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傍晚 ,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说明称 , 媒体报道的王铂生非法经营罪一案 , 该院已关注 。 当事人王铂生已向该院提交申诉材料 , 经依法审查后 , 该院已于2020年11月11日立案 。 受理通知书将及时送达 。
澎湃新闻|无锡中院回应“广州版药神案”:已立案受理当事人申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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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铂生与儿子小昊开屏新闻 图
据春城晚报开屏新闻11月11日报道 , 王铂生原是广州一家保险公司的高管 , 他因为介绍抗癌药物给人治病而获罪 。 该报道称 , 王铂生的遭遇堪称广州版的“我不是药神”案 , 他认为自己联系抗癌药品的目的不是牟利 , 而是同为病患家属向更多同病相怜的家庭伸出援手 。
2019年4月25日 ,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 , 王铂生犯销售假药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 , 并处罚金52万元 。 王铂生不服一审判决 , 提出上诉 。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 , 王铂生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 , 以每瓶11500元的价格 , 将未经批准进口的22瓶奥德武/纳武单抗输液浓缩液(PD1)销售给包信庆 , 得款共计253000元 , 非法获利6000元 。 法院认为 , 6000元“信息费”本质即属于营利 , 因王非法经营药品数额已达25万元 , 属于情节严重 , 应当定罪处罚 。
【澎湃新闻|无锡中院回应“广州版药神案”:已立案受理当事人申诉材料】今年9月27日 ,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 王铂生犯非法经营罪 , 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 缓刑3年 , 并处罚金1万元 。 对于二审判决 , 王铂生依旧不服 , 于今年10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