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真出了事,快递员和公司签有“三七分”赔偿协议算数吗?( 二 )


其次 , 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之间的协议一般不具有对外效力 。 一般而言 , 合同仅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 不能对抗第三人 。 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之间的协议内容不能够拘束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 。 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 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与《合同法》相比 , 增加了“仅”字 , 目的就是要突出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 一般情况下 , 合同仅在签订合同的主体之间发生法律效力 。
最后 , 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之间合同的效力问题 , 需综合合同的主体、主体的意思表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格式条款等因素 , 予以综合评判 。 同时 , 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之间的协议引发的纠纷属合同纠纷 , 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 不适合在一个案件中合并处理 , 需另行解决 。 若协议有效 , 快递公司可根据协议约定的比例向快递员追偿;若协议无效 , 只有在快递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 , 快递公司才取得向快递员追偿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