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病例|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确诊1例新冠肺炎病例 系9日上海确诊病例的密接者

_本文原题: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确诊1例新冠肺炎病例系9日上海确诊病例的密接者
11月10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确诊1例新冠肺炎病例,患者兰某系11月9日上海市通报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11月10日零时,经专家会诊后转运至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经县级核酸检测,省市复核,11月10日8时17分兰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
病例兰某,男,50岁,户籍所在地颍上县慎城镇张洋社区,长期在上海某公司务工,返回颍上前同王某某一起在上海浦东机场从事机场货物搬运工作,在工作场所一直佩戴口罩,每次进入工作场所均测量体温 。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兰某于11月5日16时从上海川沙乘坐皖K58699客车返回颍上后,乘坐皖K5098J面包车回到张洋小区家中 。11月7日,兰某和儿媳带孙子到颍上县人民医院就诊,其间全程佩戴口罩,其他时间未外出 。该病例居住地及所到场所已落实防控措施 。
截至11月10日11时,已排查该病例34名密切接触者 。目前完成首次核酸采样17人,检测结果为阴性16人,1人结果待出,在外地的密切接触者17人已发协查通报,其余正在排查中 。请未排查到的同车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者主动同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
【新冠肺炎病例|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确诊1例新冠肺炎病例 系9日上海确诊病例的密接者】目前,省市相关专家组已进驻颍上,指导开展核酸采样、流行病学调查、社区管控等相关工作 。
阜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1月10日
新冠肺炎病例|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确诊1例新冠肺炎病例 系9日上海确诊病例的密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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