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电动车闯红灯引发事故 交警:骑车人负全责


滨江|电动车闯红灯引发事故 交警:骑车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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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电动车闯红灯引发事故 交警:骑车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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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停 , 绿灯行 , 这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交通规则 。 但是有的电动车驾驶人却知法犯法 , 在闯红灯之后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倒 。 他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临沧城市公共视频显示:十字交叉口 , 由西向东行驶的交通信号灯已变为红灯 , 但这辆电动车却依然继续前行 , 到路口时被一辆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撞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 ,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 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 , 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 两车受损 。 经临沧交警调查 , 最终判定:此事故由于电动车驾驶人李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引发 ,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 而轿车驾驶人无事故责任 。 在此临沧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 , 切记红灯停 , 绿灯行 。
【滨江|电动车闯红灯引发事故 交警:骑车人负全责】65333333记者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