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千元借款“滚”到65万、地方招商竟招催贷企业:套路贷咋治( 二 )


一些不合理规定给网络诈骗提供了方便 。 联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有一次营业厅一下来了几十位老年人 , 一看就是号贩子组织来的 。 工作人员报警 , 警察来后说号码没开 , 也没实施犯罪 , 管不了 。 最后 , 工作人员只好乖乖地给这些人开了号 。 河南联通网络与信息安全部副总经理陈戈说 , 公民有通信自由的权利 , 作为运营商 , 既然别人购买了服务 , 他们就不好进行拦截 , 不然会被投诉 。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责任边界存争议 。 “借贷宝”是九鼎控股打造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 近年来因平台发生多起犯罪案件名誉受损 。 “借贷宝”公共关系部的杨某说 , 平台只是一个交易场所 , 按交易次数收费 , 至于交易行为是否违法 , 或是否签阴阳合同 , 无法掌握 。
法律专家指出 , 互联网金融平台从本质上来说 , 是私法上的主体 , 但又有“公”的属性 , 理应承担更为广泛的责任 。 平台在公法意义上的责任分配 , 应达到一种平衡 , 既不因苛责而妨碍金融创新 , 也不因放纵而威胁金融稳定 。
杨某说 ,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出现后 , 国家曾给200多家互联网金融机构颁发过牌照 , 有效期5年 。 后来随着问题的出现 , 国家对这些机构进行整顿 , 持照企业数量下降近半 。 但新出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 国家未颁发牌照 , 也不将这些行为纳入监管范围 , 造成有牌照的有人管 , 无牌照的“野蛮生长” 。
3 源头端治理刻不容缓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林生认为 , 电信诈骗、“套路贷”等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 , 都属于高科技犯罪 , 有两个显著特征 。 一是技术手段的便捷性 。 这种远程实施的犯罪是一种蔓延性犯罪 , 被害人比较广泛 , 数额特别大 。 二是通常有一定的匿名性 。 这种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比 , 侦破难度大 , 取证困难 , 对侦破成本、破案率等方面的要求比较高 。 互联网金融犯罪如果不得到及时遏制 , 法律的威慑与预防效应将失效 。
他认为 , 源头端治理刻不容缓 , 三大运营商应担负起主力军的责任 。 通信自由权是相对的 。 运营商与用户有契约 , 既要保证信息源发送方的合法权利 , 也要保证接收方得到的是合法安全的信息 。
半月谈|千元借款“滚”到65万、地方招商竟招催贷企业:套路贷咋治
文章图片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赵紫剑说 , 我国互联网金融活动主要体现在三大类:一是互联网支付 , 二是互联网借贷 , 三是互联网众筹 。 这些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 , 监管跟不上脚步 。 2011年 , 中国人民银行就开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推出牌照管理 ,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曾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之后对P2P网络借贷逐步形成“1+3”监管框架 , 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实行备付金集中存管 。 然而 , 由于互联网金融品类繁杂 , 前期的野蛮生长积累了不少问题 , 分业监管体制中存在一些制度和机构协调上的空白点 , 没有明确的职能部门对应管理 。
赵紫剑认为 , 规范互联网金融 , 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协会的互律作用、企业的自律作用以及金融消费者和社会的舆论监督作用 。 尤其是职能部门要主动积极监管 , 明确准入门槛;借助大数据提升监管效率和监管手段;厘清部门权限边界 , 加大协调配合 , 扩大社会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