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重庆晨报|“以劳代偿”!男子抓了两只野鸡,换来刑期8个月和巡山护林588小时(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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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何名每周都会跟随护林员进行巡山护林 , 巡护情况由护林员记录在册 , 白鹿镇和香树村委会不定时进行抽查检查和监督管理 , 他每周还要到镇司法所报到和学习 , 每个月要写一篇心得体会 , 并利用手机定位将他的活动范围控制在本县之内 。
巫溪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张云宁表示 , 检察机关在充分考虑被告人综合情况以及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因素后 , 通过惩罚与劳动相结合 , 教育与劳动相结合 , 判决违法者采取“以劳代偿”的方式赔偿生态损失 , 不仅有利于违法者改过自新 , 重归社会生活 , 也具有挽回损失、补偿社会和宣传教育的作用 , 体现了司法人性化 。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以劳代偿”!男子抓了两只野鸡,换来刑期8个月和巡山护林588小时】(文/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