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集合信托募集连续4个月下滑,央行:信托业风险存在外溢可能( 二 )


值得一提的是 , 对于市场上比较关注的不良率问题 , 信托业协会在公布信托业第二季度数据时并未提及该项指标 。
在分析信托业风险成因时 , 央行认为 , 部分信托公司过度追求盈利目标而忽视风险防控 , 利用固有资产激进从事股票和股权等高风险投资 , 可能遭受较大程度的投资损失;违规开展或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等特征的非标资金池信托业务 , 导致期限错配 , 可能面临兑付风险 。 部分信托公司股东资质不合规 , 存在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股本、代持股权、违规质押信托公司股权等情况 。
此外 , 央行称 , 信托公司未能“卖者尽责” , 刚性兑付违背“买者自负” 。 部分信托公司背离“诚实、信用、谨慎”原则 , 在尽职调查、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没有尽到“卖者尽责”的义务 , 使投资者无法及时准确了解项目风险;部分信托公司因尽职管理不当或出于获取投资者信任、维护自身声誉等考虑 , 通过违规出具抽屉协议提供隐性担保等方式承诺刚性兑付;部分信托公司利用自身能够跨领域投资且限制较少的优势 , 为其他机构进行监管套利提供便利 , 例如通过承接银行理财产品、P2P平台导流等方式向中小投资者销售信托产品 , 协助委托方将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产能过剩等限制性或禁止性领域;违规协助银行“调表”或“出表”等
“外部环境尚不成熟 , 信托业回归本源存在难度 。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 , 中小企业及其他高风险领域资金需求旺盛 , 银行的传统金融服务难以满足这类需求 , 客观上导致资金类信托快速膨胀 。 此外 , 与《信托法》配套的信托财产登记、转移等相关法规迟迟未能出台 , 制约了信托本源制度优势的发挥 。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称 。
一位北京地区信托公司人士对采访人员称 , 当前信托公司风险频发 , 与其出生的基因有关 。 信托公司从成立之初就扮演“影子银行”的角色 , 利用制度优势 , 通过融资类信托以及通道业务赚取收入 , 业务偏离本源 , 仅充当融资通道 。
“尽管当前信托公司开展服务类信托业务、财富管理信托业务并不能获得高额利润 , 但上述确实为信托的本源业务 , 真正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 风险较低 , 也有利于整个资管行业的稳定 。 ”上述人士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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