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车主报警车辆“被撞了”,民警一查竟是肇事逃逸车辆

扬子晚报网11月9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采访人员 梅建明)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些人总抱着侥幸的心理,试图逃脱法律的惩罚,最终只会付出更惨重的代价。
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接到市民报警,刚在等红灯时被后车追尾,肇事车辆直接闯红灯逃逸。事故民警立即调取周边监控,由于事发路段没有路灯,监控中能看见是一辆白色小型汽车,却看不清楚车牌,调查陷入困局。
【扬子晚报|车主报警车辆“被撞了”,民警一查竟是肇事逃逸车辆】次日上午7时许,该交警中队接到另一起报警称肇事车辆逃逸的警情。报警人黄某称,早晨起床后发现停在厂区宿舍门口的车被撞了,肇事车辆逃逸。民警通过调取黄某车内有行车记录仪,惊讶发现黄某的白色宝马车就是前一晚的肇事车辆。黄某却表示,车辆停在厂区内几天都没有动过,自己毫不知情。
黄某带着民警找到厂区监控室,通过大门口监控发现,这辆车晚上7点多确实出去过,并在半小时后返回。黄某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开车,也没有把车借给别人。民警考虑到如果黄某是肇事者,肯定会在第一时间抹掉行车记录仪视频,嫌疑最大的就是能接触到车钥匙的人。
此时黄某突然想起舍友左某,从他发现车被撞,左某一直待在宿舍里没有出来。而他的车钥匙平时都是放在宿舍桌上的。民警立即找到左某,没等民警开口问,左某立即承认车是他偷偷开出去的。
左某交代,晚上想出去买东西,看见黄某不在,就私自拿了车钥匙,开车时看手机没有注意到红灯,因为自己没有驾驶证,撞上前面车辆后害怕承担责任,连闯两个红灯后返回厂区,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
由于左某的“无知”行为,等待他的不仅是法律的严惩,同时还将面临高额的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