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不写作业玩手机被妈妈批评,14岁男孩怒拿老爸汽车钥匙,驾车上路
扬子晚报网11月6日讯(通讯员 广公 祝隽 采访人员 陈咏)未满18周岁能驾驶机动车上路吗?当然不能。生活中,有些小孩经常乘坐父母车辆,对汽车驾驶技术“无师自通”;还有些家长不注意安全细节,经常将汽车钥匙随意丢放。殊不知,未成年人的好奇心十分强烈,一不小心就会酿祸。采访人员6日从扬州警方获悉,该市一名刚满14周岁的小孩因与父母赌气,竟独自将父亲汽车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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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不写作业玩手机被妈妈批评,14岁男孩怒拿老爸汽车钥匙,驾车上路】一家三口到警队接受处理
1日晚10时许,扬州市民刘某某报警,称其儿子刘某甲拿走汽车钥匙,将停在小区内的汽车开走,现在不知所踪,全家寻找无果,焦急万分。接警后,当晚11时许,扬州市广陵公安分局运东派出所民警,在市区滨河路发现被刘某甲开走的车辆,小孩不在车内。后家人得知,刘某甲将汽车停在路边,独自回到家中睡觉了。2日,广陵公安分局将该起案件移交扬州交警支队一大队进一步处理。
交警部门了解到,1日晚,刘某甲在家玩母亲的手机,母亲发现后,将手机收回,批评了刘某甲,责令其将作业完成。刘某甲与父母争辩后,心情不好,趁父亲不备,将父亲放在茶几上的汽车钥匙拿走,下楼钻进车辆并发动汽车。刘某某发现儿子偷拿钥匙后,急忙追下楼,但刘某甲将车反锁,并不听父亲的劝告,将车从小区南门开出。后刘某甲感觉有点害怕,将车停在小区东门附近道路上,在附近的公园转了转,便步行回家睡觉。
民警表示,刘某甲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鉴于当事人刘某甲属于未成年人,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不予行政拘留。3日,民警通知小孩的父亲即车主刘某某到大队接受调查。经核查,刘某甲系偷拿其父亲的汽车钥匙,后将车开走,未发现车主刘某某故意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相关行为。故警方不对车主进处罚,但作为未成年人的家长,刘某某有监护责任,警方对其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5日晚,当事人刘某甲放学后,在父母的陪同下到警队主动接受处罚。
交警提示,孩子的安全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请勿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准驾资格的人驾驶,更不能交给未成年人驾驶。家中机动车钥匙要保管好,家长莫让未成年人非法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更不能驾驶汽车,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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