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怎样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登记?


债务人|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怎样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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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怎样申请撤销失信人员名单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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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 , 天经地义!
但欠债后 ,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 , 会不会一辈子都存在于失信人员名单登记系统之中呢?如果一直存在 , 那么就成了一辈子的老赖 , 甚至连翻的机会和条件都没有 。
其实 , 如果债务人真的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 , 根据法律规定确实可以申请撤销失信登记 , 也就是退出失信黑名单 , 但这个过程中 , 限高令仍然会被执行 , 并非下了名单后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随心所欲 。
01纳入失信登记系统的目的是为了督促还债 , 而不是打击报复为什么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人 , 还可以从登记系统中退出呢?其实这就涉及到法院执行过程中 , 纳入失信登记系统的真实目的探讨 。
将一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登记系统的目的是了督促他主动还债 , 而不是打击报复他 , 所以当发现他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时候 , 通过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 , 根据规定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 , 再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 , 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 , 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也没有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 法院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被执行人的失信登记信息 。
简单来说 , 就是在生活中谁都会有背时的时候 , 如果欠了债花了所有家当仍然不够还账的 , 即使加入失信名单也没多少用处 , 不如放其一条生路 。
02执行和解后也可以主动提出申请撤销自己的失信信息人要脸 , 树要皮 , 就怕有的人什么都不要 , 一心要做老赖!
在执行中 , 许多被执行人确实因为客观原因 , 暂时不能偿还 , 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 , 但这种被分理处成为老赖的人 , 其实内心很想快一点还清债务 , 早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
所以 , 他们就可以主动与债权人进行协商 , 争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 形成一个双方能接受的还款方案 。
这样一来 , 不仅债权人重新看到了还款的希望 , 而被执行人因为取得了和解 , 那么可以申请提出撤销自己的失信信息 , 从而在生产和生活中重新获得一些可以调用的资源 , 早日上岸成功 , 翻身后还清债务 。
这是一种对双方都有利的方式!欠债虽然对债主影响非常的大 , 但本身还是属于民事纠纷的领域 , 用民事上解决问题的和平方式来对待执行也并不不妥 , 如果一味的要对方难堪 , 或许永远没有新的希望 , 没有还清之时 。
03当法院认定无财产可执行时 , 法院会主动撤销失信登记信息前面已经说过 , 现实中确实会存在比较极端的情况 , 那就是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 , 并且他已经穷尽一切方法 , 仍然没有办法偿还债务 , 那么法院的执行工作又不可能停止不前 , 至少要在程序上给债权人一个交待 。
这种情况下 , 往往被执行人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登记系统 , 但是法院又不可能让一项工作永远不能结案 。
所以经过一些必要的程序 , 一些法定的时间后 , 确实认为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 , 会主动地撤销失信登记信息 。
其实这个过程 , 被执行人只要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 积极的提交自己的财产评估报告 , 积极的提交一切财产线索 , 让法官感受到你的真诚配合 , 知道你的一无所有 , 那么法院在两次查询没有财产后 , 往往会终结本次执行 。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 , 再查上两次财产信息 , 仍然没有任何收获 , 那么就可以依法将你的失信登记信息从系统中删除 , 这就是法院主动撤销失信信息的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