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谭得志申请终止聆讯遭法院驳回!再增一项串谋煽动罪名

据香港媒体报道 , 乱港分子、香港反对派组织“人民力量”成员谭得志此前被控召集未经批准公众集会、发表煽动文字等共13罪 , 今天(4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堂 。 法官同意了控方的申请 , 再为他增加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 , 并驳回了他要求法院终止聆讯的申请 。

乱港分子谭得志申请终止聆讯遭法院驳回!再增一项串谋煽动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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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得志资料图(图源:星岛日报)
据介绍 , 48岁的谭得志目前被控多项罪名 。 他被控今年1月17日 , 在大埔海滨公园露天剧场 , 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的人士 , 在无合法权限下参与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 , 以及发表令人憎恨或叛离政府的文字 。 1月19日 , 他在铜锣湾用喇叭带领群众用粗口辱骂附近的警员 , 破坏社会安宁 。
他还被控于今年3月15日在牛头角下村商场外 , 在公共场所做出喧哗或扰乱秩序行为 。
【乱港分子谭得志申请终止聆讯遭法院驳回!再增一项串谋煽动罪名】他还被控于今年5月24日在铜锣湾东角道与记利佐治街街头的所谓“健康讲座”上 , 举行或召集未经批准公众集会、在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拒绝遵从或故意忽略遵循获授人员做出的命令、发表煽动文字 。
他还被控于今年7月4日、7月8日、7月9日、7月19日、3月15日 , 分别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及亚皆老街一带、黄大仙地铁站A出口外、观塘地铁站A1出口外和裕民坊一带、蓝田启田商场外、牛头角下村商场外 , 发表煽动文字 。
上述7条发表煽动文字罪 , 均被新增“促使香港居民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的目的 。
加控的一项串谋发表煽动文字罪指 , 谭得志于今年7月4日在旺角西洋菜街及亚皆老街一带 , 与不知名人士串谋发表煽动文字 , 即意图引起憎恨、藐视政府或激起对其的离叛 , 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 , 促使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 , 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 , 或怂使他人不守法 , 或不服从合法命令的文字 。
辩方声称 , 控方根本没有指称谭得志究竟说了什么内容 , 又对应了控罪中哪个元素 , 故希望留在裁判法院申请终止聆讯 。 辩方称 , 控方现阶段始提出加控 , 目的只为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 。 法官听了陈词后 , 最终批准控方申请 , 案件将转介区院审理 , 期间被告谭得志须继续还押 。 案件将于本月17日再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