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两高两部”通告: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依法惩处犯罪行为 , 维护社会安定 ,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同时给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统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 。 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 , 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