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生追了一个女生一年半,那个女生应不应该出于感动和他在一起(不看脸)
可惜 感动不是心动。
■网友的回复
不喜欢就不要收人家的东西嘛。收了东西然后再拒绝人家就不好了。但是答应一个人不应该出于感动而是应该处于感情啊。
■网友的回复
不管怎样都不应该,不管你是什么年纪。勉强的感情真的很难受的。
还有女生也不应该吊着人家,送的东西应该还回去哒。
想在一起早就在一起啦
■网友的回复
不喜欢就早点说,礼物也别收,不喜欢还收人家东西,合着您在这钓凯子呢。如果有人说他这是自愿送的,那也请你想想,这没有意义的追求有什么意义呢,最后落个人财两空?不如早点告诉人家,结束这个,这才是情商高的表现。毕竟不喜欢,就要放手,为了自己,也善待别人。
■网友的回复
不应该。感动是感动,感情是感情,不一样的。
【一个男生追了一个女生一年半,那个女生应不应该出于感动和他在一起(不看脸)】
■网友的回复
不喜欢他就不应该要他的东西 或者找个机会还回去 喜欢他就跟人家在一起 想清楚自己心里的想法 没什么感动不感动
■网友的回复
看那个女生咯
■网友的回复
不要,感动和爱情之间从来是有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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