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垄断”,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


经营者|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垄断”,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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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禁止的垄断行为 , 如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 , 将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组织了全市200余家经营者开展了反垄断合规培训 。
培训过程中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重点解读了《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规定 。
其中 , 《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主要详细明确了行业协会与经营者的行为“边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 , 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 ,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 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禁止的垄断行为 , 如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 , 反垄断执法机构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禁止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联合抵制交易等垄断协议;经营者禁止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垄断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禁止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如经营者从事前述禁止行为 , 将面临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 。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对合规管理制度、合规风险重点、合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保障等内容作出规定 , 旨在鼓励经营者培育公平竞争的合规文化 , 建立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 , 防范反垄断合规风险 , 保障经营者持续健康发展 。
此外 , 12月1日 ,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 。 其中 , 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 , 经营者未申报实施集中、申报后未经批准实施集中或者违反审查决定的 , 可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采访人员 张楠
编辑 匡峰
【经营者|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垄断”,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流程编辑 刘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