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东方快评丨“网红景点”不能只顾“红一时”( 二 )


可以说 , “网红景点”虚假招数的背后 , 皆是为了利 , 甚至认为只要能把游客“骗过来” , 有住有吃就有了收益 。 加之 , 不少景点是由某个公司承包、租赁 , 可能经营5-10年就“走人了” , 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 。 而且 , 违法成本较低 , 也就纵容了某些景点动歪心思 , 甚至不惜铤而走险 , 既坑消费者更坑自己 。
“网红景点”不能只顾“红一时” , 实现持续健康发展还需修炼“内功” 。 最为基本的 , 一方面应遵守法律行事 , 这也应是底线所在 , 更不能有打法律擦边球的想法与做法;另一方面 , 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开发旅游资源 , 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 依法且诚信进行策划和营销 。 毕竟 , 仅从虚假宣传来看 , 未尝不是“一锤子买卖” , 就理当规避 。
同时 , 市场监管不能对“网红景点”虚假做法太纵容 。 不必讳言 , 虚假宣传的项目并不收取费用 , 而只是起到“引流”的作用 , 而且宣传内容大多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发布 , 这些都给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 但越是如此 , 越需要监管与时俱进 。 值得注意的是 , 已经出现了景点发布虚假广告被罚的案例 , 也期待监管执法的力度再大些 。
行业自身也当积极作为 。 有专家就建议 , 行业协会可出台有关网红景点的规范性指引 , 设立行业“红黑榜” 。 其实这很有必要 。 行业自身完善自律机制 , 对靠“以小充大”“移花接木”等虚假宣传手段“诱骗”消费者的 , 当给予有效的规制性措施 , 这不仅有利于根治行业之弊病 , 更有利于整个旅游行业和消费环境的向好发展 。
此外 , 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也要肩负起更多责任 , 加强对相关内容的把关 , 应立足于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网红景点” , 不能纵容“诱骗”者有恃无恐 。 而从游客的角度来讲 , 在消费前有必要多些核实 , 别被景区的虚假宣传所忽悠 , 如果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来提供商品或服务 , 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 消费者完全可以提出赔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