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我市住房租赁交易全面推行资金监管

西安新闻网讯继全面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开通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之后 , 10月30日我市住房租赁管理再出新规 。 从即日起对住房租赁交易全面推行资金监管 , “托管式”租赁企业应在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开立监管账户 。
根据要求 , 收储我市国有土地上的存量住房进行租赁交易的企业(简称“托管式”租赁企业) , 其租赁交易资金应按照我市相关规定纳入监管 。 “托管式”租赁企业在开展租赁业务前需与本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书》 , 开立存量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 开立监管专用账户后 , 监管银行须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填报企业监管账户信息 。
已注册的“托管式”租赁企业应于今年11月14日前 , 选择一家监管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书》并开设唯一监管专用账户 , 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监管 。 新注册的“托管式”租赁企业应在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开立监管账户 。
存量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遵循安全、快捷、便民、无偿的原则 。 租赁企业在我市只能开设唯一监管专用账户 , 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归集其他性质的资金 。 住房租赁行业管理部门对“托管式”租赁企业的监管专用账户日常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
次承租人和住房租赁企业通过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网签房屋租赁合同后 , 次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和数额将租金存入该企业的监管专用账户 。 住房租赁监管资金的释放以房屋产权人足额收到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的租金为依据 , 由租赁企业通过服务平台申请释放已付租赁周期内监管账户收到的租金 。 服务平台将企业申请释放信息推送给监管银行 , 经监管银行核实房屋产权人账户收款信息后 , 平台方可通过该次申请 。
如需变更月租金额、支付周期、租期等重要条款 , 双方应先协商一致解除原租赁合同 , 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新的协议内容在住房租赁服务平台重新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 按照新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受资金监管 。 租赁合同期满后 , 交易双方在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该合同对应的资金监管解除 , 向企业释放账户租金余额 。 住房租赁交易资金在监管专用账户停留期间 , 由监管银行按照规定利率计息 。 西安报业全媒体采访人员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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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避风险 房东租客看过来
近年来 , 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在不具备经营实力的前提下盲目扩张 , 日常经营采用“长收短付”“高收低租”“租金贷”等违规经营手段 , 恶意克扣租客租金押金 , 甚至不及时支付业主租金 , 这种行为严重地扰乱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 侵害了群众的利益 。 对于房东和租客来说 , 在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面前到底该怎么做?对此 , 采访人员采访了市住建局房屋租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 。
房东 优先选择接受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企业
【监管|我市住房租赁交易全面推行资金监管】该负责人建议房东 , 应优先选择接受我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的企业进行合作 。 可登录西安市住建局门户网站(http://zjj.xa.gov.cn/)点击“服务平台”进入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 查看企业是否接受租赁资金监管 。
谨慎选择租赁企业 , 谨慎签订租赁合同 。 作为房东 , 应及时了解周边租赁住房市场价格 , 警惕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 , 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
应及时关注租赁企业是否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挂牌出租您的房屋 。 该平台可提供房源核验、租赁资金监管、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服务 , 因此建议房东督促租赁企业通过官方平台对您的房屋进行挂牌、资金监管和网签 , 以降低出租风险 。
租客 未实地看房之前谨慎缴纳任何资金
作为租客 , 应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 , 要选择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住房 , 并及时查看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 , 避免选择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