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江歌案4年后,我们必须对网络暴力有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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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 上海二中院对江歌母亲江秋莲诉谭斌侮辱罪、诽谤罪一案作出裁定 , 驳回两人上诉 , 维持原判 。 法院认为 , 谭斌得知江歌在日本被杀事件后 , 非但不表同情 , 而是通过网络对原本素不相识的江歌及江歌之母江秋莲进行侮辱、诽谤 , 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 , 破坏他人名誉 , 情节严重 , 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 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 根据一审 , 谭斌将面临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
轰动一时的江歌案已过去四年 , 而由这场悲剧引发的这起侮辱诽谤案件 , 仍在引发全社会对于网络名誉侵权 , 特别是网络暴力的思考 。 近年来 , 与网络暴力有关的案件、事件不时成为舆论焦点 , 江秋莲诉谭斌侮辱罪、诽谤罪一案的二审结果再次宣示了这样一条原则: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 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 倘若突破法律底线 , 甚至达到犯罪的程度 , 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
人民日报客户端|江歌案4年后,我们必须对网络暴力有所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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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暴力的讨论和反思由来已久 , 而近年来网络暴力又衍生出新的形态 。 一些人把网络暴力当成“生意”来做 , 形成一条灰色的产业链条 。 有人负责寻找目标 , 有人负责人肉搜索 , 有人负责制作带有攻击、侮辱性的文案、表情包、短视频、弹幕 , 有人负责推送、协调、控评……网络暴力呈现出组织化、群体化、利益化、产业化、规模化的新特点 。 而与传统网络暴力单纯的“非理性宣泄”不同 , 这种新的“暴力”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利益诉求 , 或是为了挑起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对立 , 或是为了绑架舆论进而实现经济利益 。 凡此种种 ,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们 , 网络舆论生态复杂多变 , 消除网络暴力任重道远 , 营造清朗、健康、理性的网络环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
【人民日报客户端|江歌案4年后,我们必须对网络暴力有所反思】网络暴力之所以成为一类顽疾 , 一方面在于 , 网络空间本身具有的虚拟性、匿名性特征 , 导致一些人心怀侥幸 , 愈加以过激地方式宣泄非理性情绪;另一方面 , “流量至上”“眼球经济”等传播逻辑的盛行 , 为充满对抗和极端情绪化表达的网络暴力提供了天然土壤 , 甚至导致一些平台为了赚取流量和眼球 , 而与“施暴者”形成了某种默契乃至合谋 , 对网络暴力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 。 在这个意义上 , 无论是网络空间治理还是平台治理 , 如果不能对互联网深层次传播规律进行某种必要的制衡和改造 , 恐怕就无法从根本上铲除网络暴力现象 。
某种程度上 , 那些遭受网络暴力 , 而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的受害者是相对幸运的 。 有太多网络暴力并没有达到违法犯罪的程度 , 却时时刻刻在网络上发生 , 造成了或大或小的伤害 。 而如何才能保证每一个生活在网络时代的人 , 包括你我 , 免受这种暴力的滋扰?除了法律 , 我们也需共同建立一种适用于网络这类匿名空间的新的文明规则 , 越是在“陌生人”面前 , 越要尽量保持理性和节制;越是在追求流量的网络时代 , 越要保持一定的审慎和宽容 。 毕竟 ,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 , 如果我们彼此之间无法最大限度地传递善意 , 那么这一分钟的“施暴者” , 下一分钟 , 就可能变为“受害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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