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岁丈夫与妻子离婚:钱全给她|重组家庭老人的晚年遭遇令人唏嘘 89岁丈夫与妻子离婚:钱全给她( 三 )


芸芸(37岁女教师):我爸爸63岁 , 之前交往的阿姨比他小十几岁 , 其女儿才上初中 , 阿姨开始说是因为爱情和我爸在一起 , 但几个月后 , 就让我爸帮她女儿交赞助费 , 这样的爱情 , 我怎么信?
张广峻(29岁男会计):我大伯也是开始了黄昏恋 , 但那个嬢嬢脾气、素质都太差 , 和过世的伯妈完全没法比 , 大伯的女儿超级讨厌这个嬢嬢 。
余女士(41岁女传媒):我爸走了 , 我就不赞同我妈再找一个 , 怕她受骗上当受 , 也怕她受对方子女欺负 。所以我把她接在身边照顾 , 我相信我绝对比“后老伴”更会照顾我妈 。
王女士(31岁女文字):我爸爸单身很多年 , 他和女朋友就约定 , 只耍朋友不领证 , 原因很简单 , 两个人都有自己的财产和房产 , 不希望变成婚后共同财产 , 到时候因为分配的问题引发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 。
点评:
子女即便不赞成 , 但也不能武断处理
厢遇情感专家吕文霁:黄昏恋中 , 经济问题成为一个必要考量的因素 , 这是因为绝大多数老年人是有资产的 , 这与小年轻的谈情说爱有了本质区别 , 打个比方说:“穿鞋的当然怕赤脚的 , 鞋跑掉了怎么了?”
同时 , 老年人承担受骗后果的能力更弱 , 所以需要更多听从子女意见 。子女要尽量讲清楚事件的疑惑处 , 前因后果 , 不要武断的斥责 , 这只能适得其反 , 造成逆反心理 。
最后 , 由于大家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有对自己的行为与财产负责的能力 , 所以子女无法从根本上控制父母 。因此 , 嘉嘉可以从家庭和睦的角度 , 与母亲商量一个可以承受的限度 , 比如每个月不买超过1000块的 , 这样既能止损 , 又能让母亲开心 。
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宏波律师:老年人依法享有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依法处置私人财产等权利 , 子女应当尊重并保障父母的合法权益 , 不得非法干涉 。在房屋等所有权还在父母名下时 , 不得侵占父母的财产 。父母也可以通过立遗嘱等方式 , 依法处理其财产 。
_本文原题:浙江一对中年再婚的八旬夫妻无奈离婚:双方子女不愿同时赡养)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 澎湃新闻 都市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