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时空观察丨侮辱诽谤江歌案者获刑一年半 网络发言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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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斌侮辱诽谤江歌及其母亲获刑一年半
轰动一时的江歌案已经过去四年 , 但相关的名誉权等案件却仍在发酵 。 昨天(10月27日) , 一起侮辱、诽谤江歌及其母亲的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二审宣判 。 网民谭斌因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 , 被江歌母亲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 。 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 被告人谭斌以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以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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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日 , 江歌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 。 这个案件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评论 , 甚至一度以讹传讹、谣言满天飞 , 也让被害人家属备受打击 。 本案中网民谭斌就是这些恶意中伤者中的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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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5日 , 谭斌通过某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他人创作的系列漫画 , 公然丑化江秋莲形象 , 侮辱江秋莲人格 。 经公证 , 该系列漫画浏览数为24600余次;
2018年9月25日和2018年10月18日 , 谭斌又通过该新浪微博账号 , 先后发布两篇博文 , 并附上江歌遗照 , 对江秋莲进行侮辱、谩骂;
2018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以及2019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 谭斌通过微博账号先后发布17篇微博短文 , 连续辱骂江秋莲;
2018年2月12日和2019年3月15日 , 谭斌同样通过新浪微博账号 , 发布捏造事实的文章 。
维持原判 谭斌获刑一年六个月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谭斌得知江歌在日本被杀事件后 , 非但不表同情 , 而是从2018年起通过网络对原本素不相识的江歌及江歌之母江秋莲进行侮辱、诽谤 , 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 , 破坏他人名誉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 , 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 一审法院对谭斌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一审宣判后 , 自诉人江秋莲、被告人谭斌双双向上海二中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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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双方各自上诉 , 维持原判 。
二审法官详解案件为何维持原判?
案件一审宣判后 , 被告人谭斌曾表示:自己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不是原创 , 也是拼凑了别人的观点 , 自己已有悔过之心 , 愿意经济赔偿 , 应该从轻处罚 , 因此提起上诉 。 那么案件为何维持原判?采访人员采访了二审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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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铮:被告人谭斌作为一名成年人 , 他应该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 , 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所以被告人谭斌辩解 , 他是受他人影响参与了网络骂战 , 以此作为减轻(刑罚)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 所以法院不予支持 。
另外 , 被告人表示已有悔过 , 也愿意进行经济赔偿 , 是否能成为改判的依据?法官表示 , 谭斌在网络上发布的内容 , 已经对被害人造成了影响 , 同时 , 并未取得江秋莲的谅解 。
言论自由有界限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铮:(谭斌诽谤)的文章在网络上的浏览量达到42万余次 , 同时造成了江秋莲创伤后的忧郁症 。 我们认为这个案子的判决 , 实际上是向社会传达了这样一个意思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所有的网民在网络上也应该知法守法用法懂法 , 同时我们这个案件的判决 , 对于网络暴力的规制也起了一定的标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