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金融观察:金融创新需要大魄力大担当,更需要监管主动创新

_本文原题为 金融观察:金融创新需要大魄力大担当 , 更需要监管主动创新
显然 , 马云的发言是有很明确的指向性的 。 在24日外滩金融峰会上 , 马云提出了两个大概念 , 一个是中国金融没有系统性风险 , 因为没有系统;二是好的创新不怕监管 , 但是怕昨天的方式去监管 , “不能用管理火车站的办法来管机场” 。
马云的讲话是触及了当前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核心 , 即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平衡问题 。
马云作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从业专家 , 本身需要从金融监管机构获得政策支持 , 以便让企业获得更大的发展 。 但目前我们的金融监管体系 , 甚至是全球金融监管体系 , 对于数字金融的监管均是一个新课题 , 监管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创新动能 。
首先 , 作为监管层面 , 本着金融三性中第一位的“安全性” , 金融监管机构对于新兴金融服务业态 , 自然着眼风险防控意识 , 进一步加强管控 , 这就不免存在遏制金融创新的情况发生 。
以P2P为例 , 理论上P2P能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 同时让资金方可以获得比银行更好的理财回报 。 但在实际操作中 , 由于放贷项目呆坏账很高 , P2P平台只能加大融资利率来覆盖风险 , 造成融资方资金反而成本很高 , 变相成为高利贷 。 甚至出现恶意骗贷、诈骗跑路和非法集资等各种怪象 。
在演讲中 , 马云认为 , 互联网金融必须有三个核心要素:一是丰富的数据;二是基于大数据的风控技术;三是基于大数据信用体系 。 用这三个标准衡量 , 就会看到P2P根本不是互联网金融 , 但是不能因为P2P把整个互联网技术对金融的创新给否定了 。
事实上 , 在经历2016年以来的P2P乱象之后 , 我们的金融监管是逐渐收紧的 。
其次 , 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还处于分业监管状态 , 对新兴金融业态存在监管空白和监管漏洞 。 在当前金融各项业务逐渐混合、深度融合、交叉渗透的现实状态 , 金融监管需要更加紧密及相互协调 。
巴塞尔协议是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引进的国际化银行业监管体系 , 对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性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
但站在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的角度 , 这种监管模式已经落伍了 。 目前的数字金融已经打通了银行、基金、信托以及证券等各种业务的融合 , 业务边界也越来越模糊 , 综合监管于是提上日程 。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25日的演讲中提出 , 要全面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步伐 , 同时加快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 。
同时 , 他在之前一天提到 , 下一步要加强宏观审慎管理 , 建立商业银行、互联网联合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 将该类业务纳入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 , 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纳入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
按照这一提法 , 阿里巴巴、蚂蚁集团都将类比金融控股公司 , 并接受央行等相关机构和相关法规的监管 。 如此 , 在蚂蚁集团的许多金融服务中 , 很多业务属于传统金融范畴 , 属于持牌金融机构才能从事的业务 , 是明显与传统金融机构抢夺资源 。 但站在蚂蚁角度 , 它是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以及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 而这种服务是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到或做不了的 , 是必要的有益的补充 。
事实上 , 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是全世界的难题 。 我国提倡金融支持实体企业 , 特别是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喊了十几年了 , 但传统金融机构在这一方面的突破难有建树 。
相反 , 数字金融能很好地通过信息技术解决这个难题 。
25日 , 蚂蚁集团董事长井贤栋在演讲中称 , 金融创新在全球经济中带来了创造性变化 。 他认为 , 金融科技让过去不可能做的事成为可能 。 今年以来蚂蚁集团通过自身渠道提供了5000多亿的资金服务 , 其中4000多亿的业务是转给商业银行的 , 涉及全国100多家银行 。
这就是科技的力量 , 也是金融创新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