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四方新材过会:今年IPO过关第254家 中原证券过4单

_本文原题为 四方新材过会:今年IPO过关第254家 中原证券过4单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3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51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 , 审议结果显示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新材”)首发获通过 。 这是今年过会的第254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
截至目前 , 今年科创板已过会151家企业 。 加上科创板 , 这是今年过会的第405家企业 。
四方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为战晓峰、白凯 。 这是中原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4单IPO项目 。 此前 , 9月22日 , 中原证券保荐的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0月15日 , 中原证券共保荐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
四方新材是以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业 , 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的建筑材料制造商 。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道路、桥梁、隧道、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 及房地产开发等领域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 , 李德志直接持有公司7320万股股份 , 持股比例为79.38% , 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理兰持有公司800万股股份 , 持股比例为8.68%;李德志与张理兰系夫妻关系 , 且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 李德志与张理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四方新材本次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90万股 , 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均为新股 , 不进行老股转让 。 四方新材拟募集资金15.22亿元 , 其中4.51亿元用于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项目 , 2.50亿元用于干拌砂浆项目 , 2.21亿元用于物流配送体系升级项目 , 6.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 , 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中水泥、砂石骨料等直接材料占比在60%以上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石灰岩矿石投入产出率与相关评估报告或相同区域类似矿山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 碎石、砂类原料的耗用量与混凝土产量的匹配关系是否合理 , 2019年碎石单耗明显下降的原因;(2)报告期内碎石市场价格与发行人外购碎石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河砂、机制砂及碎石2019年采购单价显著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原因及合理性;(3)主要河砂供应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对发行人的影响;相关采购交易是否真实 , 采购价格是否公允 , 申报材料中相关采购信息披露是否准确;相关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4)相关矿山是否存在储量短期内将开采完毕的情形 , 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 。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 , 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
2、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 产品销售集中在重庆市巴南区;2019年产能利用率约为60% , 高于重庆市前十大商品混凝土企业平均水平 。 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2018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2019年在其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巴南区内商品混凝土产量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商品混凝土销售均价高于同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发行人产能利用率高于前十大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平均水平且在报告期内发生波动的原因;在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3)说明2017年度毛利率下滑幅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度毛利率大幅增加且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反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增速下降、销售区域集中及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 , 说明发行人能否保持持续盈利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措施及其有效性 。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 , 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
3、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长且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客户销售、信用政策变化及自身业务开展等情况 , 说明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收入比例变动的合理性 , 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客户门槛、应收账款信用期、还款条件等方式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形;(2)结合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逾期金额、期后回款、坏账核销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等情况 , 说明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 报告期内坏账实际核销情况;(3)说明采用诉讼方式收款、以房抵款是否属于行业惯例 , 对发行人未来业务开展是否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 , 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