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咋读《押沙龙押沙龙》的都有哪些收获

  我知道这本书很难翻译,但是我也真的不确定是原著文字的问题,还是译者翻的太烂。这个阅读体验,真心是要了命了。  这可能是美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一部小说。情节很曲折,人物关系复杂,我还专门画了一张思维导图,才总算大概梳理清楚。   故事的主角“恶魔”托马思.萨德本出生于贫苦的南方白人家庭。14岁的时候,独自去海地闯荡,凭着胆识和残忍,获得了一些财产和黑奴。他在当地娶了一个混血女人,生了一个儿子。但因为这个女人有着八分之一的黑鬼血统,所以他休了她。他不能接受一个有黑人血统的儿子继承自己的一切。  萨德本带着自己的财产和奴隶回到美国的一个南方小镇,骗购了一大片土地,成为当地最大的庄园主。并且娶了当地有声望的女子埃伦。两个人生下一对儿女亨利和朱迪思。之后没几年,埃伦有了一个妹妹罗沙。  亨利在读大学的时候认识了查尔斯.邦,并且“爱”上了他。我有点没看明白,不能十分确定这里的爱是不是隐含者同性之爱。亨利带查尔斯回家,介绍给了自己的妹妹。朱迪思和查尔斯订婚。但萨德本发现这是他在海地的儿子。于是阻止了婚姻。之后南北战争暴发,三个男人都上了战场。回来后查尔斯前往迎娶朱迪斯,但亨利在自家门口杀了他,自己永远的离开了家。  于是萨德本失去了自己所有的继承人。他要求和比自己女儿还小的小姨子罗沙订婚,但只是把她当成生儿子的工具。罗沙饮恨拒绝。之后萨德本又诱奸了白人老帮佣15岁的孙女,但是只生下一个女儿。最后被这个老帮佣杀死。  这整个故事情节够复杂的,作者的写法也很精妙。分别从罗沙的回忆、昆丁父亲给昆丁的信(昆丁的爷爷是萨德本唯一可称为朋友的人)、昆丁对同学的叙述中,将整个故事前后混乱着交待清楚。  可是,我真的很受不了作者的文字。一句话中插着一句话、括号中包含着括号,各种的前后颠倒,标点符号随心所欲。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拿读者当仇人的作者——这还真不只有他一个人。是为了嘲讽愚蠢的人类嘛?我实在无法同意这样做的意义。假设这个故事用另一种更简洁善意的文字写来,我只会觉得会更好。更能帮助读者感受到文字中的思想。这样的小说,在我看来,多少有点作者的自愉自乐,甚至是卖弄。  撇开我对文字的非议,虽然看的很辛苦,但仍是一部能触动内心的小说。可以读到南方黑奴制度下,人性的扭曲。你能感受到的每个人物心中满满的仇恨,但是却又很难憎恨他们。更多的是同情和遗憾。  萨德本的成功源于仇恨,他幼时是这个等级社会的被欺压者。他的成功是为了报复,是为了可以不被欺压,甚至欺压别人。他唯一想实现的,就是他父亲没能带给他的:留下大量的遗产给自己纯种的白人儿子。但可悲的是财富有了,那个白种儿子却怎么也得不到。  查尔斯.邦唯一想要的,是得到父亲的认可。为了这个目的,他甚至不惜乱伦。他并不期望和自己的妹妹结婚。但是乱伦从来不是他所顾忌的。为了逼迫他父亲认可他这个有着黑鬼血统的儿子,他什么都不在乎。  亨利是个有“爱”的人——我不特别理解他的爱,这爱是畸形的。但他的确爱他的妹妹和哥哥。为了和他哥哥在一起,他甚至愿意接纳邦和朱迪思的乱伦婚姻。可是他却无法接受白人和黑鬼的通婚。所以,最终杀了邦——我不确定对他的杀人动机我理解的对不对。而这种背离的情感,使得他彻底的离开了父亲和家,剥夺了他父亲唯一的希望。  幸好还有朱迪斯——幸什么好?仇恨不会伤害任何人,仇恨只会伤害自己。当我感受到恨意的时候,我只会感觉到自己内心的无尽痛苦。而被恨着的人或许也在痛苦着,但那肯定不是因为我的恨造成的。那我为什么要说“幸好”?对谁好?——幸好还有朱迪斯——或者“幸好”只是因为觉得孤单吧。遇到一个和自己一样(一样?类似?相近)的人。于是感到没那么孤单。即便她只是文字所创造出来的一个幻影。——这是有多可悲?我是有多害怕孤独啊。  ——幸好还有朱迪斯,对她的着墨并不多。但是此刻我在想着她的时候,却感到无比的心疼和难过。在这片被仇恨和歧视凌虐的土地上,只有朱迪思的“冷漠”包含着爱意。她失去了一切,但最终选择收留邦的黑人情妇和孩子,还有杀死她未婚夫、哥哥的亨利,这个爱着她的弟弟。在这片庄园上建造了一个理想主义的壳。在这个壳里,有的是包容和爱,而非仇恨和歧视。  我明白这一定是个艰难的决定。当看到整个世界非我所愿的时候,仍然坚持着自己坚信的美好,那一定是艰难的痛苦的。我们可以躺下,将自己同化到这个丑恶的世界中。但我们做不到。虽然只要轻轻的一放手,所有沉重的负担或许都不再有了。但心中仅存的美好,也消失了。所以,即便痛苦,也仍然像唐吉珂德一样,举着手中的长矛。直到最终被这个世界压垮。起码那个被审判的时刻,可以告诉自己:我已经全力以赴,去付出、去维护了。  不是我的爱消失了,是这个世界太丑恶。===================================一个很私人、很懒散的公众号,讲讲读书,讲讲感想,讲讲乱七八糟:Ltot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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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示非常能体会到你所说的痛苦,我喜欢福克纳,看过他的一些书,但是《押沙龙,押沙龙》是其中我感觉到最难读的。看的时候,稍一不留神忘了说什么了,于是再倒回去,当看到注释提到此处接第几页时则是一头雾水。 但是这种长句子,这种详细的描写,不正是福克纳的风格吗?这种会比一整段无标点的意识流可能还容易一点。这里有一个福克纳回答记者采访时他的一个有趣的回答:记者:有人说,他们看不懂你的作品,看了两三篇还是不懂。您说,他们该怎么看好呢?福克纳:看第四遍。 妻子很喜欢看乔伊斯的《尢利西斯》,看完了问福克纳,看不懂怎么办?福克纳回答再看一遍。这也正是我读福克纳的方法。会被那种神秘性吸引。至于有哪些收获,无形的收获当然增加了我阅读这些所谓难读作品的忍受力,以后再难读的书也能读得下去。而这是福克纳的一部非常重要的小说,对于理解福克纳有了更大帮助,他一直在写南方,南方的女人。总之,一切依自己喜欢而行,也不一定带着非得反问自己有什么收获,因为有些我们暂时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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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理解你,这本书读的想砍了作者是很正常的,不过这也是福克纳吸引人的地方……把每章视角记好,大致理出故事脉络,再重读就好了。
其实就是不同人讲述了萨德本来到南方的故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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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3-5天看完。慢慢地看了一遍。一点小建议就是把每章的视角记录了下来,绘了一张人物关系图谱。打算隔些日子再精读一遍。
因为这一本死心塌地的爱上了福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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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咋读《押沙龙押沙龙》的都有哪些收获】 收获是老福很能写,读的感受不太好,有些议论的段落我真的怀疑是他喝了酒写出来的。另外大篇幅的回忆主要是昆丁老爸的那些完全没有信服力,简直有魔幻的感觉,见仁见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