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铁岭原市长张竞强获刑3年半:零地价招商酿成10亿元损失( 二 )


证人周某1(时任铁岭副市长)证言称 , “当初市政府决策给予奥莱公司零地价供地、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 , 参与决策的相关人员 , 包括我都清楚这是违反土地出让、税收的相关规定的 。 只不过当时铁岭城市发展非常落后、招商引资的心情非常急迫 , 而我们大家对于奥莱项目又非常看好 , 所以就突破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红线 , 给予了奥莱公司不应给予的政策 , 现在想想都是教训 。 ”
7月接辽宁省监委通知接受调查
判决书显示 , 另一起犯罪事实是 , 张竞强滥用职权 , 违规返还耕地占用税 , 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 。
2010年9月 , 被告人张竞强违反耕地占用税相关规定 , 在奥莱项目不符合减免耕地占用税的情况下 , 同意在铁岭市政府与奥莱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项目商业部分享有耕地占用税、土地契税地方所得部分减免50%的优惠政策 。 2011年11月16日、11月17日 , 奥莱公司指定的项目公司辽宁同济置业有限公司、辽宁汇盛置业有限公司向铁岭县地税局缴纳耕地占用税人民币2600余万元 。 之后 , 铁岭市新区财税局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 , 以基础设施建设费名义向奥莱公司返还其缴纳的耕地占用税人民币1200万元 , 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 。
2020年7月7日 , 被告人张竞强经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办案人员电话通知主动到辽宁省接受调查 , 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 。
“2010年的时候奥特莱斯公司准备在东北搞项目 , 前期的时候我们铁岭市的副市长周某1等人跟奥莱公司也进行了接触 , 后来跟我汇报以后 , 我感觉项目挺好的 , 也组织市政府进行了多次的考察、研究 。 经过双方多次的磋商、考察 , 才定下来相关的项目内容 。 铁岭市政府为了引进项目 , 决定不惜一切代价 , 为奥莱项目提供零地价供地和税费减免的最大优惠政策 , 2010年的9月份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 。 2010年8月30日 , 我召开市长办公会 , 专题研究奥莱项目优惠政策的事情 。 会议由我主持 , 参加会议的有副市长周某1、郭某、财政局局长孙某1、国土局局长赵某1、外经局局长董某等人 。 在研究过程中 , 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对项目表示支持和认可 , 认为应该采取最大力度把项目留在铁岭 。 最后我说 , 这个项目要尽最大努力争取 , 项目落地铁岭可以带动周围产业的发展 , 可以解决大量的就业 , 也可以拉动铁岭的税收 。 优惠政策可以零地价供地 , 税费项目建设期间全免 。 ”张竞强供述说 。
张竞强还供述称 , “根据耕地占用税的相关规定 , 他们是不符合返税或减税的 , 当时我也没有考虑这些事情 , 只是为了能够留住这个项目 , 所以我就同意给予奥莱公司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 。 我作为铁岭市政府的市长 , 在奥莱项目中我是决策者 , 其中给予奥莱公司零地价、返还耕地占用税等问题我都是同意的意见 , 并具体安排郭某等人签订项目协议、具体落实项目 , 这么做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 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巨大损失 , 我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
丹东中院认为 , 被告人张竞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滥用职权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 应予惩处 。 被告人张竞强犯罪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自首 , 对其从轻处罚 。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竞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 , 适用法律正确 , 本院予以支持 。 关于被告人张竞强的辩护人提出的奥莱项目是集体考察、讨论决定 , 奥莱改变规划造成损失时 , 张竞强已退休 , 损失不是张竞强造成的辩护意见 , 经查 , 被告人张竞强作为掌握决策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滥用职权 , 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 应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对于辩护人的此节辩护意见 , 本院不予支持 。 关于被告人张竞强辩护人提出的张竞强系自首的辩护意见 , 经查属实 , 本院予以支持 。
【项目|铁岭原市长张竞强获刑3年半:零地价招商酿成10亿元损失】9月28日 , 丹东中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竞强犯滥用职权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