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 红相股份及实控人杨成遭监管谈话

_本文原题为 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 红相股份及实控人杨成遭监管谈话
【监管|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 红相股份及实控人杨成遭监管谈话】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刘凤茹)10月18日晚间 , 红相股份(300427)发布公告称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成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厦门证监局关于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及杨成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经查 , 2019年2月27日 , 红相股份子公司以锁定原材料价格为由向供应商支付锁价款1000万元 , 该款项经供应商后流向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厦门红相塑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塑胶”) , 并于2020年8月5日退回 。 此外 , 2019年 3月5日 , 红相股份子公司向两家供应商分别预付530万元、470万元 , 委托其代采进口元器件 , 该款项经供应商后流向红相塑胶 , 除195.75万元作为实际采购货款抵扣外 , 其余804.25万元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13日分笔退回 。 对于红相股份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资金往来 , 红相股份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杨成作为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 , 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
厦门证监局称 , 红相股份、杨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现决定对红相股份、杨成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 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