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手机号竟上热播剧?不当披露构成侵权

:原题为_法治日报|手机号竟上热播剧?不当披露构成侵权。
自己的手机号竟出现在了网络热播剧中 ,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黄某就碰到了这档子神奇事 , 导致其频繁遭受陌生电话及微信好友验证申请的侵扰 , 为此 , 黄某以该剧的两家制作方公司侵害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 。 近日 ,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 , 认定涉案手机号码被涉案网剧不当披露 , 造成了黄某私人生活安宁被侵扰 , 超出了合理容忍的限度 , 对此制作方主观上存在过错 , 构成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 。
黄某诉称 , 2019年11月5日开始 , 其不断收到骚扰电话和微信好友验证申请 , 严重干扰自己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 经过询问得知 , 该网剧的相关制作方未对涉案网剧中出现的手机号做画面处理 , 导致黄某实名认证的手机号出现在涉案网剧的第八集中 。 黄某认为该网剧制作方泄露了其实名认证的手机号 , 以侵害其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 , 请求判令该网剧的两家制作方公司支付其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 以及其因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1000元和误工费1000元 。
对此 , 一家制作方公司辩称 , 涉案手机号码系在拍摄期间由剧组授权工作人员购买 , 并由剧组合法使用 , 其无侵权事实 , 更无侵权故意 , 主观上无过错 。 2019年11月8日 , 在发现该剧第八集中出现了手机号码后 , 公司立即对相关画面进行了模糊处理 , 并于2019年11月10日将处理后的视频资料传予视频平台方 , 在当日完成替换 。 同时 , 该公司认为 , 黄某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网剧中出现手机号码与其隐私被侵害有关 , 更不能证明该行为扰乱其正常生活 , 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后果 , 请求法院驳回黄某诉讼请求 。 另一家被告公司则表示 , 其非涉案网剧的承制方 , 仅是该剧的出品方 , 未参与制作过程 , 对视频内容没有审查、监督义务 。
【法治日报|手机号竟上热播剧?不当披露构成侵权】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 , 认为涉案手机号码被涉案网剧不当披露 , 造成了黄某私人生活安宁被侵扰 , 超出了合理容忍的限度 , 对此被告方主观上存在过错 , 构成对黄某隐私权的侵害 , 一审判令作为被告的两家公司赔偿黄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和律师费1000元 。 (采访人员 徐伟伦 通讯员 龚娉 李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