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做空信息中心大数据征信业务只是敛财工具?细数百融云创旗下的各种“贷”( 四 )


警方侦察发现 , 这个团伙成员在放贷时违背借款人意愿 , 强行收取“砍头息” , 肆意制造违约 , 同时将部分催收业务外包给北京信雅乐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催收 , 并放任其暴力催收 ,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其中 , 北京信雅乐达在全国各地成立多家分公司 , 其主要经营者杜某某又成立山东潍坊百盾众安公司 , 为各种网贷平台提供催收服务 。 据统计 , 山东潍坊百盾众安公司涉及552万条催收记录 , 目前已核实受害人60余名 , 其中致一人死亡 , 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
天眼查显示山东潍坊百盾众安公司由杜某某(占股50.71%)和北京信雅乐达(占股49.29%)出资组成 , 而北京信雅乐达则由李某某(占股43.39%)和北京掌众科技公司(占股22.99%)、百融至诚(北京)信用管理公司(占股18.41%)、上海青望合伙企业(占股8.62%)、北京大成鑫越投资公司(占股6.59%)共同出资组成 。
2019年1月7日 , 北京信雅乐达发生股东变更 , 其中新增了百融至诚(北京)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 持股18.41%成为第三大股东 。 百融至诚正是百融云创旗下的全资子公司 。 此外 , 北京信雅乐达第5大股东——北京大成鑫越投资公司不久前 , 刚由北京百融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 此前也是百融云创旗下的全资子公司 。 照此计算 , 百融云创系合计持有北京信雅乐达25%股份 , 为第二大股东 。
2018年5月4日 , 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中 , 明确指出 , 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等非法金融活动 。 即使在这样的明令禁止下 , 百融云创仍旧我行我素 , 不为所动 。
总而言之 , 百融云创同时从事数据征信、放贷、催收服务 , 相当于百融云创同时担任行业“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身份 , 这已然涉嫌违法违规问题 。 此外 , 百融云创在资本市场的行为同样令人诟病 。 据传 , 百融云创与其股东青岛国新晟华股权投资签订对赌协议 , 协议内容围绕百融云创需在一年内成功IPO 。 天眼查显示:青岛国新晟华持股比例为11.24% 。
正是该对赌协议打开公司风险敞口 , 该协议称若百融云创IPO未果 , 百融云创股权架构将发生变更 , 变更后张韶峰或将不再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而是由青岛国新接手 , 掌握控制权及经营权 。 在此背景下 , 百融云创只能选择孤注一掷 , 在上市前剥离风险业务主体 , 谋求IPO之路平稳进行 。
其中百融云创于2019年12月份通过鑫科智慧(原名百融至诚)间接剥离北京信雅乐达 , 而百融云创全资控股公司荣达天下作为深圳数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汽车金融贷款服务)的控股股东 , 也在2018年1月退出 。 目前除广州数融(榕树贷款等现金贷主体公司)外 , 风险主体基本剥离干净 。
与此同时 , 通过剖析A股及港股的上市要求 , 能够更加深入了解百融剥离风险资产的用意 。 港股对于上市企业的包容度更高 , 对于业绩的要求和监管要求更低 , 同时对于现金贷和P2P业务的认知与国内有所不同 , 近几年 , 51信用卡、维信金科等互金企业成功登陆港股 , 也为百融云创提供了成功案例 。 百融在剥离了风险资产后 , 港股成为其上市比较便捷的通道之一 。
如果最终百融云创成功上市 , 其背后的资本逻辑和利益输送链条倒是可以更清晰了 。 这趟IPO之路 , 注定背负了极高的声誉风险 , 百融云创将如何化解公众的信任危机 , 或许只有时间才能回答 。
10月14日 , 面对媒体的报道 , 百融云创在其官网挂出了一则声明 , 声称“最近 , 外界产生了一些针对百融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融云创’)‘涉黑、暴力催收、高利贷、赴港IPO’等方面的传闻 , 传闻内容脱离实际 , 在对百融云创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进行虚假描述 , 严重损害了我司的名誉及利益 , 侵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