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刘桂花被开除党籍

10月16日晚 ,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桂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厅官刘桂花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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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经查 , 刘桂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背弃初心使命 , 信仰宗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观念淡漠 , 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经济上贪婪 , 收受礼金 , 利用职权骗取探矿权证后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利益;肆无忌惮 , 胆大妄为 , 在煤矿转制和探矿权证、采矿权证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 , 把工作领域作为“私人领地” , 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

  

通报称 , 刘桂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 ,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 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 , 决定给予刘桂花开除党籍处分 , 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在9月29日 , 刘桂花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 , 已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桂花作出逮捕决定 。

今年3月25日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桂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刘桂花是一名女性干部 , 已于2017年4月退休 , 至今已3年 。

据公开简历 , 刘桂花1956年10月出生 , 陕西府谷人 , 此前一直在鄂尔多斯市任职 。

她1976年2月起 , 在鄂托克旗工作了31年 , 在纪检、党政、妇联等多个部门工作过 , 2000年升任鄂托克旗旗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