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揭秘工行代销鹏华资管产品“全线违约”:疑似嵌套,期限错配所致!( 二 )


分析人士认为 , 银行“削峰填谷”与“期限错配” , 实际了造成了“先投者风险小 , 后投者风险大”的风险错位 , 形成了击鼓传花与接盘侠效益 。 而“借短还长”形成的期限利差实际是许多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的真实收益来源 。 《资管新规》的用意 , 无非是杜绝此类现象的无需扩张 。
而按照修改前规定 , 《资管新规》过渡期将延续至2020年年底 , 届时金融机构存量产品需整改完成 , 且不得新增产品 。
根据鹏华资产官网 , 公司曾于8月14日披露《鹏华聚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公告》 , 并指出终止原因为“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 , 综合考虑聚鑫系列产品的整体管理 。 ”
此外 , 在《鹏华聚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配延期公告》中 , 鹏华资产也表示 , 由于“部分资产存在嵌套结构 , 回款需要一定时间……个别资产的变现回款处于清算在途状态” 。
前述知情人士告诉老虎财经 , “聚鑫”系列投资者曾多次追问并索要产品底层资产信息以及产品运行报告 , 但一方面工行以运行报告为鹏华资产管理而搪塞 , 一方面鹏华资产则以不直接服务工行客户而拒绝 。 由于鹏华资产与工行均未言名产品底层资产的别类 , 其多层嵌套结构或是双方均守口如瓶的原因 。
“补偿方案”或仍涉嫌违规
据悉 , 聚鑫系列产品违约后 , 工行紧急拿出了一份兑付方案 , 承诺今年10月20日兑付本金的50% , 另外48%的本金转为工行理财 , 2%本金作为该理财的收益 , 1年后到期兑付 。
根据老虎财经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 , 前述协议真实存在 , 且目前绝大部分投资者已经签署同意补偿方案 。 值得注意的是 , 但该部分投资者同样被工行方面要求签订所谓“保密协议” , 且签订协议的投资者无法对该保密协议进行拍照或留存证据等行为 。
虽然无法获知保密协议具体内容 , 但保密协议的合法性却值得商榷 。
我们尝试对前述“补偿协议”进行简单计算——该笔协议中48%的本金所转而购买的理财产品和2%的预期收益 , 其实相当于工商银行承诺该部分理财产品将获得约4%的年化收益 。 而这本质上不仅再次公然违反“不得承诺保本保息”的监管要旨 , 另一方面又以不变应万变的方式 , 承接了旧的 , 以银行理财保本理财产品为嵌套方式的资金池产品结构 。
而工商银行选择以前述方案“补偿”投资者 , 某种程度上也“暗合”央行《资管新规》过渡期下延长后的安排 。
今年7月31日 ,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 , 由于新冠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 ,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 , 决定延长资管过渡期安排直至2021年年底 。
这意味着 。 包括前述鹏华聚鑫系列在内 , 那些原本需要迫切转型或理财产品已经不用急于在年内完成清盘结算——当然 , 而如若不是资管新规过渡安排未延长 , 那么这个击鼓传花的游戏可能会戛然而止 , 而非原有投资者继续“接自己的盘” 。
无独有偶 , 老虎财经发现 , 早在2018年 , 有媒体报道某宁波客户在不知情情况下 , 遭工行客户经理“飞单”购买了400万同系列产品“鹏华聚鑫17号资产管理计划”且无法取回本金 。
而根据报道称 , 该客户在工行 , 鹏华资产方面均难获得产品底层资产相关信息 , 且双方同样持续推卸客户管理职责 。 而在媒体介入之后 , 工行宁波分行为客户提供了处理意见 , “竟然”是通过交易置换的方式让投资者兑出本金 。
随着资管过渡期的延长 , 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雷“也将在2020年”按而不发“ 。 而在2020年 , 对于长期投资银行理财的普通投资者来说 , 书面化推介承诺 , 甄别底层资产或识别产品风险 , 成为了2021年规避理财产品风险必须要学会的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