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永仁一男子酒后串门子,一言不合竟……


亲戚本应是越走越亲
欢欢喜喜
热热闹闹
但也可能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翻天
事情经过
3月2日晚 , 永仁县永兴乡的杨某饮了几杯酒后到其二叔家的小商店串门、唠嗑 。 随后 , 杨某与二婶在唠家常的过程中发生争执 , 杨某一气之下一拳砸向烤火器 。 二婶此时也怒气冲天 , 挥手扇了杨某几个耳光 。
犯罪|永仁一男子酒后串门子,一言不合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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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 , 杨某便借着酒兴将商店里的货架全部推倒 , 货物撒落一地 。 二叔急忙拿了电话报了警 。
犯罪|永仁一男子酒后串门子,一言不合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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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 , 及时制止了这场纠纷 , 平息了事态 。
犯罪|永仁一男子酒后串门子,一言不合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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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永仁一男子酒后串门子,一言不合竟……】忍一时风平浪静
让三分海阔天空
不要因一时冲动
伤了感情还违法
法律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及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及处罚]
殴打他人的 , 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来源/永仁警方
图文/周永芳
责编/易勇
楚雄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