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象国家配,不嫁女有罪:这样的古代你愿意回去吗?( 四 )

催生才是目的

催婚(逼婚)只是途径 , 提高人口出生率才是最终目的 。 古代除了督促人们结婚 , 还给提供生育和抚育补助 , 这大概就是打一棒子给个甜枣吧 , 奖惩结合软硬皆施 , 孩子总会有人愿意生的 。

越王勾践就是一个典型 , 比起超龄未婚累及父母的规定 , 他花了更多的心思在“生育养育”上 。


[父母]对象国家配,不嫁女有罪:这样的古代你愿意回去吗?

电视剧《卧薪尝胆》中的越王勾践

快要分娩的人要及时报告 , 公家会派医生守护 , 接生照顾一条龙 , 从分娩就要努力降低死亡率;如果生下男孩 , 就给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下女孩就给奖励两壶酒、一只猪;如果生了三胞胎 , 国家给配一名乳母;生了双胞胎 , 国家给发吃的 。 如果嫡长子去世了 , 减免三年的赋税 , 如果庶子死了 , 减免三个月赋税 。

不管生男生女都有奖励 , 多生优生更是奖励丰厚 , 国家为了提高生育率当真操碎了心 。

《西汉会要·卷四十七》记载 , 汉高帝刘邦规定:民产子 , 复勿事二岁 。 意即百姓如果生儿子了 , 可以免去两年的赋税和兵役 。 两年的赋税和兵役是巨大的诱惑 。 还有统治者从奖励孕妇入手 , 通过减轻赋税 , 优待孕妇倡导百姓生养孩子 。 东汉章帝时颁布了《胎养令》 , 规定妇女怀妊者 , 赐胎养谷三斛 , 免去其丈夫一年的算赋 , 以资奖励 。 家里有孕妇的男性一年不用交赋税 , 就是为了更好地照顾孕妇 。

还有一种更夸张的 , 为了长远的增加劳动力和兵源 , 只要你生育子女 , 统治者怎样都可以 。 曹魏文帝时 , 王朗上疏“劝育民省刑” , 其中提到“胎养必全 , 则孕者无自伤之哀;新生必复 , 则孩者无不育之累 。 ”(《三国志·魏志·王朗传》) , 就是说 , 在孕妇养胎的时候照顾得全面 , 那她就不会有自我感叹的哀伤;产子后一定让孕妇好好恢复 , 那孩子就没有不能养育的烦累 。

宋朝还有更加实在的人口政策 , 宋朝《胎养助产令》:“禁贫民不举子 , 有不能育者 , 给钱养之 。 ”你没有看错 , 宋朝这则法令表示 , 贫民养不起孩子 , 没关系 , 国家出钱养 , 全面解决百姓生育的后顾之忧 。

这些逼婚催生的措施有没有成效?毋庸置疑 , 答案是肯定的 , 如果这么全面的措施都没有成效 , 那可能真的是“要让草木当世界的主人”了吧……


[父母]对象国家配,不嫁女有罪:这样的古代你愿意回去吗?

清乾隆年间徐扬《姑苏繁华图》(局部)中成亲的男女

相关资料显示 , 汉朝建国后的几十年时间 , 人口增长到6000万 , 这个数据在当时 , 比起汉朝建立初期增长了4倍之多 。 而后经过一代又一代人口的积累 , 到宋朝时期 , 我国人口过亿 , 此后在此基础上 , 明清的人口基本上只增不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