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中国|《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四 )


第二十一条 各级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协作监管等工作机制 , 监督指导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相关信息服务活动 。
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对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 应当予以配合 , 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
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违反本规定的 , 由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