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全款买了栋小洋楼,收房时傻眼了:四面都是围墙,怎么进屋?


武汉|男子全款买了栋小洋楼,收房时傻眼了:四面都是围墙,怎么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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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子全款买了栋小洋楼,收房时傻眼了:四面都是围墙,怎么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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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男子全款买了栋小洋楼,收房时傻眼了:四面都是围墙,怎么进屋?
两年前 ,
在武汉做生意的曾先生
【武汉|男子全款买了栋小洋楼,收房时傻眼了:四面都是围墙,怎么进屋?】花70多万元
在蕲春县赤东镇邓元村
拍下一栋楼房 。
原房主女子曹某却以
“卖屋没卖路”为由 ,砌起围墙将房子四周封死 。
并在通道上搭了临时建筑
当起了“门神” 。
进出的通道被堵无法入住 ,
想退钱也退不了 ,
曾先生只好向媒体求助 。
12日上午 , 记者来到蕲春县城乡接合部的赤东镇邓元村 。 曾先生买的房子位于该村一组 , 是一栋三层小洋楼 , 楼房周围用石块和砖建起了围墙 , 出入楼房只能从新砌的围墙与楼房间不足1米宽的狭小空间挤过 。
因长期无人入住 , 院子里长满了1米多深的杂草 。
曾先生说 , 这栋房子是他2018年从淘宝网上竞拍的 , 花了70.3万元 。
蕲春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 , 该院执行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 , 2018年9月4日委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曹某邓元村一组的房屋 , 2018年9月21日 , 曾先生以70.3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房 。
根据法律 , 该栋房屋所有权归曾先生所有 。
曾先生在家中排行老三 , 一直在武汉做生意 , 家里有一定的积蓄 。 母亲不愿意随儿子们到武汉生活 , 于是兄弟们就商量凑钱买栋好一点的房子给母亲养老以尽孝道 。 谁知交完全款 , 拿着裁定书 , 曾先生兴高采烈地前往接收时 , 却发现房屋四周已被围墙堵死 。
今年4月 , 武汉疫情基本结束 , 曾先生再次前去收房时 , 发现原通道两个门柱间竟然搭起了临时建筑 , 原房主住在铁棚子中“守路” 。
他与原房主曹某交涉 , 曹某称 , “我只卖屋没卖路 。 ”
经过法院、村等相关单位协调 , 曹某腾退了房屋 , 却掐掉了水电 , “路权”一步不让 。
曹某提出 , 曾先生想“痛快”地进出该房屋 , 就必须先向她交20万元 。 对此 , 曾先生哭笑不得 , 房屋及道路所占用土地均归村集体所有 , 不是哪一个人私有的 , “买房还要买路”头一次听说 , 就算有所谓的“买路钱” , 曹某有权卖村里的路吗?
全款拍下的房屋两年多搬不进去 , 曾母曾多次找到蕲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陈某某 , 请求协助解决 , 如果不能交房 , 退钱也行 。 从她发给陈某某的多条短信看出 , “要么退款要么交房”是她这两年的全部诉求 。
“庭长基本上不给我回信息” , 曾母说 。 有段时间 , 她差不多天天都去县法院等待、催问 , 可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
12日下午3时许 , 记者来到蕲春县人民法院想就此事采访相关负责人 , 该院审管办一名工作人员经请示领导 , 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
律师观点
武昌区人大代表、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飞认为:

本案中有两个法律问题 ,
一是曹某在被法院拍卖房屋后 , 是否享有“路权” 。 本案房屋属于村民的宅基地建筑 , 一经拍卖 , 曹某即丧失了相关权利 , 即使出现特殊情况出现相邻关系 , 曹某也应当尊重历史形成的合法通行等必要权利 。 若出现需要使用其他村集体土地 , 曹某亦无权代替村集体收取 。
第二就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 ,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 , 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 , 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 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 , 强制执行 。 蕲春县人民法院有依法向买受人曾先生移交的后拍卖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