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商务部:初裁原产于日美韩和马来西亚的进口聚苯硫醚存在倾销( 三 )

  (Toray Advanced Materials Korea Inc.)

  2.SK化工株式会社                 32.7%

  (SK Chemicals Co., Ltd.)

  3.其他韩国公司                  46.8%

  (All Others)

  马来西亚公司:

  1.宝理塑料(亚太)公司              23.3%

  (Polyplastics Asia Pacific Sdn. Bhd.)

  2.迪爱生复合物(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40.5%

  (DIC Compounds(Malaysia) Sdn. Bhd.)

  3.其他马来西亚公司                40.5%

  (All Others)

  三、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自2020年10月17日起 , 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聚苯硫醚时 , 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 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 , 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

  四、评论

  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 , 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