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四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之三:依法维权也保护不了投资者该咋办?

保护投资者一直都是证券市场都在强调的一个话题 。 近年来 , 管理层也确实在法制建设上突出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工作 。 最明显的标志就是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新增了“投资者保护”章节 , 引入了有中国特色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 这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着积极的意义 。
10月9日晚 ,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提到保护投资者的话题 。 在“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内容里 , “意见”表示: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在“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成本”内容中 , “意见”提到: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 , 大幅提高相关责任主体违法违规成本 。 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 虽然是在两处提到 , 但表达的意思基本上是一致的 , 即是通过依法维权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皮海洲|四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之三:依法维权也保护不了投资者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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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 通过依法维权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这是无可厚非的 , 这也是国外投资者维权的一个重要途径 。 而从A股市场来说 , 依法维权虽然一直存在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等问题 , 但随着“代表人诉讼机制”的推出 , 这些问题也正在得以解决 。 所以 , “意见”表示“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这是无可非议的 , 一些投资者保护自身权益 , 也确实需要走依法维权这个途径 。
但由于A股市场并不成熟的原因 , 在保护投资者方面更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 , 包括涉及到投资者保护方面司法上也存在不足的地方 , 如此一来 , 就很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 , 那就是投资者依法维权 , 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仍然得不到保护 。 在未来的日子来 , 这种情况的出现有可能是经常性的 。 因此 , 这个问题需要引起各方面尤其是监管者的高度重视 。
新《证券法》引入“代表人诉讼机制” , 这对于保护投资者确实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 解决了投资者诉讼难的问题 。 尤其是在投资者保护机构依法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的情况下 , 这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 让违法违规者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 因为通过这种特别代表人诉讼 , 一些中小投资者即便没有亲自参与诉讼 , 他们的利益同样也可以得到保护 。 所以 , 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来说 , 这种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值得提倡 。
但在解决了投资者诉讼难问题的情况下 , 也很容易出现依法维权也保护不了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 也即投资者赢了官司赢不了钱 , 最后仍然得不到赔偿 。 毕竟在一些案例中 , 上市公司因为违法违规带给投资者的损失是巨大的 , 那不是几百万、几千万的问题 , 也不是一两个亿的问题 , 而是几十亿、上百亿的问题 。 上市公司或有关责任人根本就赔付不起 。 如欣泰电气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 , 按要求需要回购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全部股份 , 但公司及大股东表示没有回购能力 , 最后欣泰电气欺诈发行 , 投资者来为此买单 。 因此 , 面对这种赔付不起的问题 , 投资者赢了官司又能如何呢?投资者的利益仍然还是得不到保护 。
而除了“赢了官司赢不了钱”这种情况之外 , 还有的情况是投资者想依法维权都无从下手 。 比如 , 有的上市公司高溢价收购的一些劣质资产 , 向有关方面进行利益输送 。 结果这种高溢价收购变成了上市公司商誉的增加 。 然后就是商誉减持 , 股价爆雷下跌 , 投资者损失严重 。 但对于这种商誉减持带给投资者的损失 , 目前还很难通过依法维权的途径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而这种情况目前在股市比比皆是 , 投资者也只能是自求多福 。
【皮海洲|四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之三:依法维权也保护不了投资者该咋办?】因此 , 尽管“意见”表示“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但对于A股市场存在的 , 或将会出现的依法维权也难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 希望能够引起市场各方尤其是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 以便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