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富春:艺术作为游戏


|彭富春:艺术作为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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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从任何片面的角度来理解艺术现象的本性 , 而是要把它看成了技艺、欲望和大道的游戏 。 人们所说的一般的艺术现象 , 包括艺术的创造和欣赏在根本上就是游戏 。

■ 文| 彭富春
我们已经讨论了艺术现象的几个不同的方面 。 艺术不仅是作为一种特别的技能的活动 , 而且是作为欲望的生产和大道的显现 。 于是 , 我们不能从任何片面的角度来理解艺术现象的本性 , 而是要把它看成了技艺、欲望和大道的游戏 。 人们所说的一般的艺术现象 , 包括艺术的创造和欣赏在根本上就是游戏 。 因此 , 不仅一般作为游戏活动的表演艺术 , 而且美术 , 甚至文学 , 都是艺术游戏的不同种类 。 艺术在根本上就是让技艺、欲望和智慧共同游戏的活动 , 故它的本性正是让游戏 。
如果艺术要让技艺、欲望和智慧去游戏的话 , 那么艺术就要提供一个游戏之地 。 但这个地方并不是在艺术之外 , 而是在艺术之内 。 这就是说 , 艺术自身充当了技艺、欲望和智慧的游戏之所 。 但这个地方不是现成的 , 如同已经摆在此处或者彼处的某个地盘一样 , 而是开辟出来的 , 是腾空出来的 。 因此 , 艺术提供游戏之地正如开辟一条道路 , 它在没有道路的原野里伸延 。 它这决不意味着人能够随心所欲地修筑一条道路 , 而是意味着道路自身开辟道路 。 惟有如此 , 艺术才可能超出艺术家或者人的限制给予技艺、欲望和智慧的游戏以自由空间 。 但这种游戏之所的建立在根本上是一种转变 , 也就是从一般生活世界到艺术世界的转变 , 亦即达到审美世界 。 于是 , 艺术在游戏之所建立的时候表明自身是一种道路的转折 。
作为让游戏 , 艺术召唤技艺、欲望和智慧三方聚集在一起 , 仿佛是让它们构成一个圆舞而起舞一样 。 如果技艺、欲望和智慧三方共同进入到了艺术的游戏的话 , 那么它们三方中的任何一者就不是作为孤独的存在 , 而是作为共同的存在 。 其游戏就不是一方的孤独的活动 , 而是三方的共同的活动 。 在这样的活动中 , 每一方都要将自己传递给另一方 , 同时也要接受另一方面给予自身的传递 。 因此 , 它们的游戏就成为了传递和再传递的活动 , 并且是没有限制而成为无限的 。 在这样的意义上 , 艺术作为游戏的发生是一种关系或者是网络的编织 。
当然 , 艺术让技艺、欲望和智慧去游戏的同时也意味着让它们遵守游戏规则 。 任何游戏都不是无规则的活动 , 而是有规则的活动 。 但游戏规则并不是在艺术之外设定的 , 而是艺术自身设定的 。 这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艺术不是他律 , 而是自律 。 同时 , 艺术的游戏规则也并不是各种成文或者不成文的金科玉律 , 而是一种没有规则的规则 。 但对于艺术而言 , 这种所谓的无法之法 , 乃为至法 。
艺术游戏规则的特别性在于 , 它承认技艺、欲望和智慧不仅是平等的 , 而且是差异的 。 因此 , 它既不允许技艺、欲望和智慧任何一方的缺席和逃离 , 也不允许任何一方消灭另一方 。 艺术只是让技艺、欲望和智慧共同存在并生成 , 而成为自身 。 这是艺术游戏的最根本的规则 。 于是 , 艺术的游戏规则不仅是最简单的 , 而且也是最公正的 。 在这样的意义上 , 任何艺术的游戏活动既没有胜负或输赢 , 也没有零和 , 而是在三方意义上的双赢 。 \u0002

【|彭富春:艺术作为游戏】本文作者系武汉大学哲学教授 , 著有系列学术专著“国学五书”(《论国学》、《论老子》、《论孔子》、《论慧能》、《论儒道禅》 , 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与发行) 。 本文选自《美学原理》 , 标题为编者所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