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云南“为父追凶17年”男子:一度流落街头混社会( 五 )

  向明钱称 , 他向福建警方报警 , 经赶到的康美镇派出所民警查询 , 网上追逃没有张光奇 。 事后他询问镇雄警方 , 得知张光奇的户口已被注销 , 显示已死亡注销 。

  不过 , 上述说法尚未得到镇雄警方证实 。

  向明钱称 , 但警方很快从餐具厂带走了张光奇 , 隔着警车的玻璃 , 他时隔17年第一次近距离看到张光奇的样子 , 那天是2017年8月30日 。 事后 , 向明钱得知 , 当时 , 张光明的妻子就在该家餐具厂打工 。

  向明钱称 , 追凶17年 , 他花了不下10万元钱 。

  凶手被判无期徒刑

  张光奇随后被押回镇雄 , 2018年10月 , 昭通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其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法院审理查明 , 被告人张光奇家与被害人向文志家是邻居 , 2000年8月27日 , 张光奇的侄儿张磊与向明钱在一起玩耍时发生争执 , 为此向文志之女向明香与张光奇之母等人发生吵打 。 当天傍晚 , 向明香丈夫王建祥前往张光奇家理论 , 向文志夫妇跟着进入张光奇家 , 在屋里双方发生冲突 , 向文志与张光奇扭打过程中 , 张光奇用刀刺杀向文志胸部多刀 , 导致向文志抢救无效死亡 。 当晚 , 张光奇外逃 , 2017年8月30日被福建南安市公安局抓获 。

  另外 , 张光奇的哥哥张光明也涉案 , 但最终没被起诉 。

  根据镇雄县检察院2018年6月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 , 张光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10月被刑拘 。 镇雄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 , 以张光奇涉嫌故意杀人罪、张光明涉嫌故意伤害案 , 移送镇雄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镇雄检察院报送昭通市检察院 , 后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 , 昭通市检察院将该案中张光明涉嫌故意伤害罪退回镇雄检察院作法定不起诉处理 。

  不起诉决定书称 , 经查 , 2000年8月的那次冲突中 , 张光明用菜刀将王建祥背部砍伤 , 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 但由于公安机关当时未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 导致该案已过追诉时效 , 决定对张光明不起诉 。

  向明钱对此耿耿于怀 , 一方面他认为父亲遇害 , 该负责的不应只是张光奇一人 , 另一方面 , 警方的疏忽导致张光明的故意伤害案过了追诉时效 , “我肯定要申诉到底” 。

  10月12日 , 镇雄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 , 目前镇雄县由政法委牵头的调查组正在核查 , 一有最新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布 。

  “不祈求绝对的公平 , 但我最起码要相对公平 , 我相信法律 。 ”向明钱说 , 他在昆明蹲看守所时看过法律书籍 , 了解故意伤害罪怎么处理 , 在镇雄的时候也跑到图书馆看《刑法》 , 看故意杀人罪怎么追责 。

  如今 , 他平头短发 , 上身穿黑色皮夹克 , 下身穿牛仔裤 , 腋下夹着装满法律文书和材料的公文包 , 显得很干练 , “解决完这个事情 , 我只想去个陌生的城市 , 每天上班能满足温饱 , 想过平淡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