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多家地方性财险公司欲引战投赋能 合适的“对象”不好找( 二 )


对上述现象 , 王向楠分析认为 , 这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要成为险企的战略投资者 , 要满足综合条件而不仅是部分资质优秀的机构 , 准入门槛较高;二是财险业特别是地方性传统险企对资本的吸引力有所下降;三是原控制股东与战略投资者在经营理念、价格上要达成基本一致 , 并获得其他主要股东支持 。
在周瑾看来 , 从投资方的角度看 , 地方性财险公司的吸引力较弱 。 一方面 , 地方性财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偏弱 , 加之车险综合改革等政策因素与保险科技的高速变革导致行业战略方向和业务模式存在巨大不确定性 , 对于估值水平存在分歧;另一方面 , 现有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监管规则 , 使得新的投资者无法对投资的险企控股 , 成为股东后的话语权有限 , 因而其战略布局的价值也大打折扣 。 不过 , 对于地方性财险公司而言 , 引入有实力、有资源的战略投资者 , 一方面可以增强险企的资本补充来源 , 带来丰富的业务资源、客户流量和科技能力等 , 从而增强其竞争力;另一方面 , 如果战略投资者对保险行业经营规律有充分的了解 , 对公司战略和发展模式有专业的见地和坚持 , 可以引入规范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 , 提升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专业能力和管理经验 ,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 。
王向楠认为 , 险企的战略投资者一般有新的经营理念或资源技术 , 它们运营规范 , 不采取对赌协议 , 可以改善险企公司治理 , 包括制衡险企可能存在的大股东独断或内部人控制情况、加强合规文化、优化战略制定、建设新业务模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