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硕涉嫌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提起公诉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硕涉嫌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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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杨硕涉嫌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 , 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硕涉嫌行贿、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硕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硕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 情节特别严重;向离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 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便利 , 与他人共谋 , 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 , 获取非法利益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