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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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刑事责任不等于放任不管
在当前媒体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报道中 , 一些案例格外刺痛公众神经:有的孩子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承担刑责 , 多年后居然再度犯案 , 且手法更加残暴……
据新华社报道 ,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表示 ,
“不负刑事责任 , 不能等于没有任何后果 , 更不等于放任不管 。 ”目前法律规定的诸如责令父母管教、训诫、送入工读学校、收容教养、矫治等措施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规定 , 在实践中的效果不尽人意 , 才形成了如今的尴尬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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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我国刑法规定 ,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 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 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现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
“未成年人犯罪 , 说明其家庭已经存在严重问题 , 孩子身心发展已出现严重偏差 , 这种情况下再交回父母管教 , 效果如何保障?谁来负责监督?都需要法律作出进一步明确 。 ”苑宁宁说 。
从世界各国的普遍经验和共识来看 , 对于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 , 虽然不负刑事责任 , 但是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可采取带有强制性、教育性、拘禁性的机构化措施 。
值得注意的是 , 今天提请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 , 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 , 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 。 草案规定 ,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 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 , 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编辑|
卢祥勇 杜恒峰
校对|
李净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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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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