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勇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勇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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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原副主席、总商会原副会长杨勇明(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 , 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勇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勇明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勇明在担任昆明市副市长期间 , 滥用职权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情节特别严重;在担任昆明市西山区建设局局长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市长 , 云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总商会副会长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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