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甲|八旬养母遭苦心养育成人养子虐待,起诉分割遗产获法院支持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为人子女更应遵守孝道、赡养父母 , 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 然而 , 王女士在其丈夫去世后 , 却遭养子遗弃和冷眼相待 , 有家不能回 。 无奈之下 , 王女士把养子诉至法院 , 要求继承分割位于海淀区的房产一套 。 海淀法院近日判决涉案房屋由王女士继承所有 。
丁小甲|八旬养母遭苦心养育成人养子虐待,起诉分割遗产获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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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诉称 , 自己与老伴丁先生三十年前收养了刚出生两天的丁小甲 , 夫妇二人含辛茹苦将丁小甲抚养成人 , 娶妻生子 。 然而 , 老伴三年前去世后 , 丁小甲一家一直住在涉案房屋内 , 对王女士未尽任何赡养义务 , 而且对王女士态度恶劣 , 多次恶语相向 , 迫使她在外租房居住 。 王女士几次要求丁小甲搬离涉案房屋 , 均遭拒绝 , 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
丁小甲说 , 自己除了这套住房外没有其他住房 , 不同意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
法院审理后查明 , 王女士与丁先生于1968年11月收养了刚出生两天的丁小甲 , 后丁先生于2017年去世 。 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 共同购买位于海淀区的房产一套 , 该房屋登记在丁先生名下 。 丁先生去世前 , 留有书面遗嘱 , 确定将其对涉案房屋所有的份额留给王女士 。 现丁小甲一家住在涉案房屋内 。 庭审中 , 丁小甲表示 , 自己没有收入和工作 , 没钱买房 , 并认为王女士应当出资为其买房 。
法院认为 , 涉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 丁先生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 故对于房产的分割应当遵从遗嘱处理 。 此外 , 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讲 , 王女士和丁先生夫妇自丁小甲刚出生第二天便对其收养 , 丁小甲理当感恩 , 孝顺辛苦抚育和培养自己的养父母 。 加之王女士现年岁已高 , 丁小甲更应承担起作为子女的责任 , 善待老人 , 让老人安享晚年 。 最终 , 法院判决房屋由王女士继承所有 。
宣判后 , 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 高健通讯员 卢秋
编辑: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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