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6万元卖掉刚出生的亲生女儿,女子被判拐卖儿童罪获刑5年

:原题为_北京青年报|6万元卖掉刚出生的亲生女儿,女子被判拐卖儿童罪获刑5年。
齐某夫妇二人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 , 而在网上认识的芦某刚好表示 , 自己想卖掉即将出生的孩子 , 双方达成协议 , 待孩子出生后 , 便以6万元的价格 , 将孩子卖给齐某夫妇 。 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10月10日获悉 , 北京西城法院近期作出判决 , 因拐卖儿童罪 , 判处芦某有期徒刑5年 , 并处罚金5万元;因收买拐卖儿童罪 , 判处齐某有期徒刑1年 , 缓刑1年 。
齐某和丈夫结婚后 , 一直没有孩子 , 二人便商量上网买一个小孩 。 2018年5月 , 齐某在网上的一个群众 , 认识了芦某 。 芦某表示 , 自己怀孕很久了 , 不能打胎 , 准备省下来但是不准备抚养 , 便决定卖给他们 。
2018年6月3日 , 芦某在河北某医院分娩一女婴后 , 与齐某联系 。 同年6月5日 , 齐某前往该医院 , 支付6万元 , 并将女婴带回北京市西城区进行抚养 。 2019年1月28日 , 芦某被抓获归案 , 齐某与1月23日被抓获归案 。
公诉机关认为 , 芦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 , 出卖亲生子女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齐某非法收买芦某子女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款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分别以拐卖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庭上芦某的辩护人表示 , 芦某是因为个人缺乏单独抚养女儿的能力 , 才将女儿交予李某 。 其在将女儿交予他人前 , 也考虑过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和抚养能力 , 将女儿交予李某后 , 也几次联系齐某了解女儿情况 。 芦某收取“营养费” , 也是为了用于还债、补贴家用和维持生活 。
齐某的辩护人则表示 , 齐某对孩子无虐待行为 , 确实因为不能生育才抱养这个孩子 。 事发后 , 也未曾阻碍解救 , 对社会危害性较小 。
法院认为 , 芦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 , 收取远高于营养费的高额费用 , 出卖亲生子女 , 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 依法应予惩处;齐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 , 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鉴于二人到案后能如实陈述事实 , 齐某不阻碍对孩子进行解救 , 可依法从轻处罚 。
【北京青年报|6万元卖掉刚出生的亲生女儿,女子被判拐卖儿童罪获刑5年】最终 , 法院因拐卖儿童罪 , 判处芦某有期徒刑5年 , 并处罚金5万元;因收买拐卖儿童罪 , 判处齐某有期徒刑1年 , 缓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