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跨省域核准投资目录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线”

新华社上海10月10日电(采访人员胡洁菲)跨省域企业投资核准尺度不一、权限划定有差异等问题如何解决?近日 , 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 , 着力降低跨区域投资的制度成本和协调成本 , 寻求最大“公约数” 。
【全国首个跨省域核准投资目录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线”】“这一目录 , 是我国第一个由地方政府联合发布的跨省域的投资项目核准目录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说 , 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和备案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放宽放活社会投资的重要举措 。
“根据国家规定 , 沪苏浙两省一市印发了各自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 。 因实际情况不同 , 三地的核准目录在核准范围、事项表述、权限划定上均有一定差异 。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王扣柱说 , 示范区核准目录总体坚持最大限度缩小核准范围、最大限度下放核准权限的思路 , 着力释放投资改革政策红利 。
比如 , 就示范区内省级以下核准权限而言 , 除国家明确要求保留在省级、不得下放的核准事项外 , 非跨界项目核准权限全部下放至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 , 省界跨区域项目由长三角示范区执委会负责核准 。
据悉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共涉及12个领域49项 , 包括农业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轻工、高新技术、城建、生态环境、社会事业、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等 , 适用范围包括青浦区、吴江区和嘉善县 , 覆盖行政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