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发布


【中新经纬】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发布

----【中新经纬】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发布//----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将进一步优化和升级 。 新华社 图

  中新网10月10日消息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 ,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 《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的离岛免税店范围、对离岛免税店的管理要求、离岛免税店销售商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收管理要求、对离岛免税店的数据传输要求等内容 。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部署 ,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和升级 。 随着海南离岛免税店数量的增加 , 以及离岛免税商品种类、数量的丰富和增多 , 对税务部门实施免税店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 为推动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效应的更好发挥 , 促进海南国际消费中心建设 , 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海南离岛免税店增值税、消费税管理 , 健全免税店税收管理体系 , 经商财政部 , 税务总局制定了《管理办法》 。

  《管理办法》明确 , 适用《管理办法》的离岛免税店范围为国家批准的(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批准并向国家有关部委备案的免税店)具有实施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资格的离岛免税店 。 离岛免税店按月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 , 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 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 , 应按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 此前经国家批准已开展离岛免税业务的离岛免税店 ,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补充报送有关材料 。

  《管理办法》要求 , 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 , 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 除此外 , 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 , 应按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 另外 , 离岛免税店应按要求进行纳税申报、分开核算和开具增值税发票等 。 离岛免税商品经营企业 , 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 , 将销售离岛免税商品的有关信息 , 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通过税务机关规定的报送格式或传输方式 , 完整、准确、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供 。

  《管理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

  以下为全文: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海南离岛免税店(以下简称“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 , 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有关规定 ,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 , 按本办法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

  第三条?离岛免税店应按月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 , 在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 ,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一)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