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支持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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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支持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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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10月10日消息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 。
《意见》提出 , 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 。 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 , 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 , 租期不超过20年 。 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 , 健身设施建成开放并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 , 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 出让的土地应继续用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 。 对按用途需要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土地 , 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 依法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 , 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可在租赁供应时实施 。
支持对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 。 在不改变、不影响建设用地主要用途的前提下 , 鼓励复合利用土地建设健身设施 , 通过与具有相容性用途土地产权人达成使用协议的方式促进健身设施项目落地 。 在养老设施规划建设中 , 要安排充足的健身空间 。
推动设施开放 。 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 , 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 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 , 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 , 鼓励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 , 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 。 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 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市公共体育设施 , 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 , 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的 , 要求其限期整改 。 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 , 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 , 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 。
公共体育场馆管理运营方要积极执行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 , 建立完善预约制度 , 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电话等多种渠道开放预约并做好信息登记 , 确保进出馆人员可追溯 , 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入馆限额 。 对开放式室外健身设施 , 其管理者要进行必要的人流监测 , 发现人员过度聚集时及时疏导 。
推进“互联网+健身” 。 依托现有平台和资源 , 委托专业机构开发基于PC端、移动端和第三方平台的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系统 , 集成全国公共健身设施布局、科学健身知识、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等内容 , 实现健身设施查询预订、社会体育指导员咨询、体育培训报名等功能 , 并作为“全国社区运动会”的总服务保障平台 。 依托该平台 , 运用市场化方式打造“全国社区运动会”品牌 , 鼓励各地区正在开展或拟开展的线上、线下社区赛事活动自愿加入平台 , 为相关活动提供组织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支撑 , 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
【国务院办公厅:支持体育场馆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