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住建部:严禁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

:原题为_中新经纬|住建部:严禁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9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9日消息 , 住建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明确 , 加强大型城市雕塑管控 , 严格控制建设高度超过30米或宽度超过45米的大型雕塑 , 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 。
《通知》指出 , 大型城市雕塑作为城市公共场所中的艺术品 , 是城市环境的组成要素 , 是城市文化品位的集中反映 , 是城市精神风貌的重要标识 。 随着群众对于城市文化、公共艺术的认识和需求不断提高 , 各地建设了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优秀城市雕塑作品 , 在营造公共环境、提升文化品位、塑造特色风貌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 。
同时 , 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过大、品质不高、题材不适宜以及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等问题 , 特别是一些地方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 。
《通知》明确 , 加强大型城市雕塑管控 。 按照《城市雕塑工程技术规程》(JGJ/T399-2016) , 将高度超过10米或宽度超过30米的大型雕塑作为城市重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 严格控制建设高度超过30米或宽度超过45米的大型雕塑 , 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 。
【中新经纬|住建部:严禁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加强重要地区雕塑管理 。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自然景观环境等重要地区以及城市重要轴线、景观节点上的雕塑建设管理 , 确保雕塑形体与城市功能、环境、空间尺度相匹配 , 雕塑内涵与城市历史、文化、景观风貌等相协调 , 原则上不得在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单位等保护范围和山水景观敏感地区建设大型城市雕塑 。
加强重大题材雕塑审查 。 坚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 , 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 加强对标志性、纪念性、主题性大型城市雕塑题材的审查 , 确保其符合城市文化定位和群众审美追求 。 把握城市雕塑的思想性、公共性、艺术性等价值特征 , 加强涉及重要政治人物、历史人物和反映重要事件等重大题材城市雕塑的审查审批 , 属于同一题材且已建设的 , 原则上不再重复建设 。 新建城市雕塑涉及纪念设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
《通知》要求 , 健全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制度 。 结合地方实际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 , 制定城市雕塑建设规划和大型城市雕塑建设计划 , 明确城市雕塑布局、数量、主题、投资等内容 , 并与相关规划做好衔接 。 开展重点地区城市设计 , 强化对大型城市雕塑选址、体量、题材等的指导约束 。 按照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大型城市雕塑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履行建设审批程序 。
完善大型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审批机制 。 健全大型城市雕塑设计方案比选、专家评审、公众参与、科学决策机制 , 将雕塑题材、形式、结构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等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 对于存在抄袭模仿、低级趣味等问题 , 或群众反映强烈、专家争议较大的 , 不得批准设计方案 。 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城市设计管理、城市总建筑师试点 , 加强对大型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审批把关 , 发挥相关领域专家作用 , 提升城市文化特色、艺术品位 。
完善大型城市雕塑施工和维护机制 。 依法依规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 , 雕塑主创人员要全程监督雕塑制作和施工 , 确保按设计方案施工 , 不得随意变更经批准的设计方案 。 建立大型城市雕塑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 明确维护责任单位 , 定期进行清洗、加固和维修 , 保持雕塑结构安全、外观整洁和形象风采 。